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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102民初2452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2-09

案件名称

李某某与王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滁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王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皖1102民初2452号原告:李某某,女,1972年1月22日出生,汉族,滁州市世贸广场营业员,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委托代理人:王宇光,滁州市琅琊区西涧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王某甲,男,1974年3月6日出生,汉族,滁州市恒信工贸公司机械厂职工,户籍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常居住地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委托代理人:王某乙,女,1996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滁州市阳光舞蹈学校教师,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系王某甲女儿。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唐慧独任审判,于2016年9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宇光,被告王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乙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某某诉称:李某某与王某甲于1995年相识,1996年3月6日登记结婚,1996年12月30日生一女名王某乙,已工作。婚后双方购买位于滁州市康乐花园2号楼丙单元xxx室住房一套。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王某甲患有失聪症,双方难以沟通、交流。王某甲经常外出打麻将,从不关心家人,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分居4-5年之久)。故请求:一、李某某与王某甲离婚;二、分割位于滁州市康乐花园2号楼丙单元xxx室住房一套(价值20万元);三、王某甲负担诉讼费。王某甲辩称:一、双方是自由恋爱2年才结婚,不是通过相亲认识,有感情基础。二、房子是王某甲父亲购买,并不是王某甲购买,王某甲父亲赠与王某甲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三、王某甲不是很频繁打麻将,经李某某同意就一个星期玩一次,也没有夜不归宿。四、李某某所有的保险都是由王某甲父亲出钱缴纳。五、因为王某甲父亲王儒学生病,所以王某甲才去父亲处居住生活有一年时间,双方以前住在一起的时候关系挺好的,王某甲愿意包容李某某,王某甲有助听器,语言交流不是太有障碍。综上所述,双方一起生活这么多年,王某甲不同意离婚。李某某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举证如下:一、李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情况;二、结婚证原件一份,证明双方系夫妻关系;三、房地权滁字第2002000x**号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王某甲名下位于滁州市康乐花园2幢xxx室房屋一套,系夫妻共同财产。经庭审质证,王某甲认为,证据一、二无异议,证据三真实性无异议,房屋是王某甲父亲王儒学全资购买,赠与王某甲个人的。王某甲为支持其辩称意见向法庭举证如下:一、王某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情况;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证明婚生女的出生情况以及家庭亲属关系;三、残疾证原件一份,证明王某甲患有听力残疾。经庭审质证,李某某无异议。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认证如下:李某某所举证据一、二和王某甲所举证据因对方无异议,本院经审查予以确认;本院对所有其他证据暂不作是否有效确认。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上述有效证据,本院查明如下事实:李某某与王某甲自由恋爱,于1996年3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30日生一女名王某乙,现已成年。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李某某诉讼来院,要求离婚,王某甲不同意离婚。王某甲听力二级残疾。本院认为:综合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及其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某某与王某甲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李某某与王某甲经依法登记结婚,即确立夫妻关系,夫妻之间应当互敬互爱,发生矛盾应及时化解,特别是王某甲身有残疾,其父又患病,李某某更要多担负家庭责任,尽忠尽孝,倍加珍惜家庭。李某某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未提供证据证明,故李某某请求离婚,本院不予支持。李某某请求分割房产,本案不予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甲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结收10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唐慧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代理书记员  王辉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