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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481执545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山东泰山金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郑州顶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陵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鲁1481执545号申请执行人山东泰山金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卞笑男,董事长。被执行人郑州顶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春玲,经理。申请执行人山东泰山金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顶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乐陵市人民法院(2015)乐商初字第540号民事调解书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285169.01元,执行费4178元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认可执行完毕,故(2015)乐商初字第54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6年10月8日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