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1224执706号
裁判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刘XX与辽XXXX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刘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XX,辽宁XXXX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1224执706号申请执行人刘XX。被执行人辽宁XX**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系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刘XX。本院在执行刘XX与辽XX**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刘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辽宁XX**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正在评估拍卖中,故暂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终结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东城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员 张子明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王阿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