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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202执恢16号

裁判日期: 2016-10-07

公开日期: 2016-11-20

案件名称

闵兴甫与被刘权林、朱多保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恢16号申请执行人闵兴甫,男,汉族,1964年12月8日出生。被执行人刘权林,男,汉族,1968年12月8日出生。被执行人朱多保,女,汉族,1967年1月4日出生。我院于2016年4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闵兴甫与被执行人刘权林、朱多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6年10月7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 勇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书记员 尹笔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