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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06刑终83号

裁判日期: 2016-10-30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李毓山招摇撞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武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李毓山

案由

招摇撞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6刑终83号原公诉机关古浪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毓山,曾用名李玉山,男,生于1994年6月15日,汉族,小学文化,甘肃省古浪县人,农民,捕前住古浪县黄花滩乡新西村**组**号。2013年11月1日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古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4年9月1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16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古浪县公安局看守所。古浪县人民法院审理古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毓山犯招摇撞骗罪一案,于2016年7月26日作出(2016)甘0622刑初43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毓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审查上诉理由及询问上诉人,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被告人李毓山于2016年1月初,在古浪县城凯尔亮超市手机修理店维修手机时,冒充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骗取修理店孟安兴及其妻子房小花信任后,以帮助房小花在其准驾车型上增加D照驾驶为由,将房小花驾驶证骗走。被告人李毓山于2016年1月6日至1月14日,谎称其为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李万斌”,以答应帮被害人冯泽林处理车辆违章和过户事宜为由骗得冯泽林信任后,多次骗吃骗喝,并获得冯泽林为其赠送的“越南龙”香烟1条,经冯泽林介绍,冯秀林及其丈夫认识被告人李毓山后以为其系民警而讨好,请其吃喝玩乐;经冯泽林介绍,被告人李毓山认识了庄昌银、韩彩霞夫妇,其继续冒充民警,以答应帮韩彩霞及其姐夫蒲泽山办理驾照为由,多次骗吃骗喝,并先后两次向庄昌银借钱4000元;被告人李毓山以办理驾照疏通关系为由要求蒲泽山在档案袋内装钱,蒲泽山在其档案袋中夹带现金1200元,后庄昌银等人识破被告人李毓山的身份,蒲泽山将夹入档案袋内的1200元现金取回,庄昌银等人要求被告人李毓山还钱,其向庄昌银出具借款4000元的借条一张,在庄昌银等人追要借款时,被告人李毓山再次冒充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向凯尔亮超市修理手机店的孟安兴借款4000元,被其拒绝,后庄昌银等人将被告人李毓山扭送至古浪县公安局。另查明,被告人李毓山因犯招摇撞骗罪于2013年11月1日被古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4年9月11日刑满释放。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本案的受案、立案情况。2、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李毓山系群众扭送到案。3、被害人冯泽林陈述。2016年1月6日下午,在土门宝和十字至永丰滩的车上,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打电话的内容都是处理违章的事,到永丰滩我请那男子到我家,得知他叫李万斌,在古浪交警队上班,吃过饭,我和李万斌喝酒喝到晚上12点他就开我的面包车回家了。1月7日晚上9点李万斌打电话让我8号早上6点去四墩接他到古浪给我处理违章。8日早上6点,我和妻子索南什吉去四墩村接李万斌,李万斌穿着警服,警衔是一杠三星,警号是060722,李万斌不让我们去古浪,他一个人去处理违章,他就开着我的“奥德赛”轿车去了古浪,下午2点左右,李万斌给我打电话说我的车有28个违章,扣84分,因我买的是冯鸿林的车,没有过户,李万斌说他可以帮我过户,并要了冯鸿林的身份证号,一个多小时后李万斌给我打电话说扣分和罚款都处理了。下午5点,李万斌到我家吃完饭后我叫来庄昌银、韩彩霞夫妇和李万斌喝酒,我向庄昌银和韩彩霞介绍李万斌是我朋友,在古浪县交警队工作。晚上12点多,李万斌提出去KTV唱歌,我就请李万斌和庄昌银夫妇到永丰滩街“聚丰源”KTV唱歌、喝酒,吃了庄昌银拿的6个羊头,最后我结帐350元。1月9日,李万斌开车拉我和庄昌银夫妇、蒲泽山去武威车管所给韩彩霞、蒲泽山交办理驾照的档案,到南城门时李万斌说自己打车去交给刘主任,半小时后他回来后说已经办好了,之后我们到明清街“名辰佳宴”吃饭,庄昌银付账200多元。下午回到我家吃完饭喝酒时,李万斌说下午处理违章,请指导员吃饭花了800多元,之后我们到“月亮城”KTV喝酒、唱歌,消费900多元,蒲泽山结的帐。10日早上,李万斌和庄昌银夫妇开我的“奥德赛”轿车去给韩彩霞办理驾照,下午2点多到我家拉上我们夫妻、我母亲和孩子及庄昌银夫妻去马路滩林场,在黄花滩金窝里庄昌银花260元买了条狗到我家吃。当晚,我妹妹冯秀林和妹夫到我家喝酒,冯秀林提出和李万斌对亲家,让我外甥叫李万斌干爹并敬酒,李万斌掏出100元给我外甥并称他为干儿子,晚上11点多,李万斌提出要到冯秀林家认亲家,我们夫妻、冯秀林夫妻、庄昌银夫妻和李万斌开车到吴家井街KTV唱歌、喝酒,冯秀林结帐1300多元。1月11日,李万斌开车拉着我和我妻子、母亲到古浪交警队路口说要去上班,我就开车到黑松驿,期间,李万斌多次打电话催我到交警队填表,下午2点我到交警队大厅,李万斌拿着我的过户申请书从二楼下来,之后去照相馆照了照片贴在申请书上,装到档案袋里,回永丰滩的路上,李万斌拿着一本说是给房管局局长女儿办的驾照,拿韩彩霞的照片放在这张驾照上照了照片让我发给韩彩霞,我们开车到永丰滩的路上前面有辆警车,李万斌说是他同事,回到我家吃完狗肉后又去“火烧翅臂”唱歌、喝酒。1月12日早上,我和庄昌银夫妇、李万斌开车到古浪给韩彩霞办理驾照,李万斌答应给我审车,我们打印了审车报告表和科目二、三的成绩合格表后,李万斌把填好的表带到古浪至武威的客车上,之后我们四人到“川府”火锅店吃完火锅,我们提出去李万斌家,李万斌说他和媳妇关系不好,要想去得把我妻子和女儿接上再去,我们就回到永丰滩去接我妻子和女儿,我给李万斌准备了1条价格650元的“越南龙”烟和2箱牛奶、1盒玻璃杯表达我的谢意。李万斌说他媳妇徐林在古浪县公安局上班,当天是他媳妇的生日,我们想到李万斌家里给徐林过生日,李万斌还说顺路去黄花滩把他儿子也接上,并给我卡上转7万元让我把抵押的车赎回来,到黄花滩他也没接他的儿子,也没提打款的事,到古浪庄昌银花168元给徐林定了个蛋糕,之后去食为天吃饭花了412元,是李万斌结的帐。完了李万斌说他媳妇定到“紫竹林”KTV,我收到徐林(网名:任性的活着)发的微信,让我们到“紫竹林”KTV,我们到那儿喝酒、唱歌,晚上12点徐林还没来,李万斌有些生气把蛋糕和两瓶红酒砸在桌子上,出来后,李万斌到古浪接待中心,拿我和庄昌银夫妇的身份证开了三间房住在接待中心。第二天我们一家回到永丰滩后,庄昌银给我发短信说我们上当了,把李万斌告到了公安局。李万斌给我一个违章都没有处理掉,他答应帮我车辆过户,没有办成。从认识李万斌后,请他喝酒、抽烟、唱歌以及送了条越南龙香烟,车上加油等共花了3750元,因李万斌说他是古浪县交警大队的民警,他穿着警服,并答应给我处理车上的违章、办理过户手续,为了巴结他才花的钱,李万斌在黄花滩四墩子、吴家井、古浪街上穿过三次警服。李万斌拿着一本说是给房管局局长女儿办的驾照,拿韩彩霞的照片放在这张驾照上照了张相让我发给韩彩霞,我们开车到永丰滩的路上前面有一辆警车,李万斌说是他同事,之后就到一家“火烧翅臂”喝酒唱歌。4、被害人庄昌银陈述。2016年1月8日下午冯泽林打电话说他和古浪交警队的一个朋友在喝酒,让我过去陪,我和妻子韩彩霞到冯泽林家,冯泽林和他妻子索南什吉、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在喝酒,冯泽林给我介绍说是古浪县交警队的交警,叫李万斌,给他把车上违章的84分处理了。喝酒过程中,我给李万斌说我姐夫蒲泽山考了几年驾照考不上,让他帮着办一下,李万斌说不好办。喝完酒约23点,冯泽林请我们到永丰滩街“聚丰源”KTV唱歌,冯泽林结账350元,弄坏KTV墙壁赔了300元。1月9日,李万斌说把我姐夫叫过来到武威找车管所的刘主任办理驾照,我打电话把蒲泽山叫到我家,李万斌让蒲泽山照了照片,到打印店买了科目二、三的表填好,把韩彩霞考驾照的表也带上,之后我与蒲泽山、李万斌、冯泽林、韩彩霞开着冯泽林的“奥德赛”车到武威车管所,李万斌说星期六车管所不上班,他到刘主任家里去,我们到南城门明清街西口,李万斌说我们去不合适,他下车拿上表搭车走了,15分钟后李万斌回来说他给刘主任说了考驾照的事,完了再打电话说,后我们去明清街“名辰佳宴”请他吃饭,我花了200元,回到冯泽林家,蒲泽山又请李万斌到永丰滩街“月亮城”KTV唱歌、喝酒,蒲泽山花了900元。1月10日早上9点左右,李万斌开冯泽林的车拉着我和韩彩霞到土门镇医院给韩彩霞办理体检证明,路上李万斌接了个电话后对我说他姐姐急用5000元钱,我因为要他办事,所以就给他借了2000元,办完体检表后,李万斌说他想吃狗肉,我们就开冯泽林的车到黄花滩井窝里,花260元买了条狗杀掉带到冯泽林家去吃,我回家吃完饭李万斌叫我到冯泽林家,冯泽林的妹妹、妹夫请我们到吴家井KTV玩,我陪着去了。1月11日早上7点左右,李万斌说古浪交警队有事,冯泽林就开车送李万斌到古浪去,下午5点左右,李万斌打电话说我妻子的驾驶证办下来了,驾照冯泽林拿着,我叫李万斌到永丰滩来,他说他到永丰堡交警队有事,还有队长、指导员等人比较多,过了一会李万斌打电话说就到永丰滩了,我和韩彩霞就到冯泽林家,过去他们正在填冯泽林的审车单,我要韩彩霞的驾照李万斌说后天就办出来了,到时候打电话让我去取,当天晚上我与妻子韩彩霞、冯泽林两口子、黄忠及黄忠的朋友到永丰滩“至尊烤翅”玩,消费530元,玩的时候李万斌给黄忠说他是古浪县交警队的。1月12日,李万斌说韩彩霞的表不行,得重新报,我们重新填表后和冯泽林、韩彩霞、李万斌到到古浪县五中十字,李万斌开冯泽林的车说他去请假报到,10分钟左右李万斌回来到古浪县医院给韩彩霞办了体检表装入档案袋,到古浪下汽车站把韩彩霞的档案带到古浪至武威的客车上了,说是给武威车管所的刘主任。然后到川府火锅店吃火锅时,李万斌说他妻子在古浪县公安局上班,叫徐林,并让我们把徐林的微信加上聊天,我和李万斌妻子在微信上聊天时他妻子说今天是她生日,请我们到她家,我们说到李万斌家去,李万斌说他家中有事,把我们拉到宝和十字,后来又说到永丰滩上把冯泽林的老婆也拉上,拉上冯泽林的老婆、孩子又到了古浪,李万斌的妻子“任性的活着”在微信上说她舅舅在,让我们到“紫竹林”去等她,我与韩彩霞、李万斌、冯泽林一家三口到“紫竹林”喝酒等李万斌妻子,在这过程中李万斌说我的钱先给他取上,他舅舅在家不方便,他舅舅的儿子无证驾驶是他亲手逮捕的,我就把2000元借给李万斌,晚上2点左右李万斌妻子不来,李万斌把帐结了,带我们到古浪宾馆接待中心开了两间房子住下。1月13日,冯泽林一家有事先回去了,我和韩彩霞、李万斌在古浪街上转时接到蒲泽山电话说他科目二挂下了,我对李万斌说了这事,李万斌说再想办法过。后来李万斌领着我和韩彩霞到县医院给蒲泽山办了体检证明,打车回到永丰滩,李万斌让蒲泽山到永丰滩填表,表填完后,李万斌说韩彩霞的驾照马上就办好了,他在档案袋里装了600元带给了刘主任,我随手就给李万斌掏了600元,他拿上后转手又给我的两个孩子每人300元,我问李万斌蒲泽山的档案袋里面装多少钱,李万斌说看着装,我说装上1000元,李万斌不高兴,就装了1200元,李万斌让我给蒲泽山打电话让把钱装在档案袋内,蒲泽山回来把装了钱的档案袋交给李万斌。1月13日晚上,我觉得李万斌的行为不对劲,14日早上起床后我就让蒲泽山把档案袋里装的钱要上,我对李万斌说他不是李万斌、也不是交警大队的主任,要看他的警官证和身份证,他说没带。后来我让李万斌给我打了张借条,李万斌说到他在古浪夏润小区的家里去取钱,到夏润小区里面我们等了20分钟也没把钱取上,李万斌说他妻子在忙。后来李万斌到夏润小区北门边的超市买了包烟,说他朋友给打钱,让我把卡号发给他,在城关三小门前等了1个多小时没把钱打上,我感觉李万斌骗人就报案了。李万斌说他在古浪县交警大队上班,他父亲是退休团长、母亲是退休老师、姐姐在北京交大。李万斌的警服有时穿,有时不穿,平时手里提个包,里面装的警服和对讲机,警服上配有警号、警衔等标志。在吴家井KTV玩时,李万斌身着警服,到古浪给韩彩霞办体检表回永丰滩时李万斌从一个蓝色手提袋里取出一件警服穿上说上高速不用付过路费。1月14日李万斌在夏润北门口一超市里买烟时把警服和对讲机放在超市。李万斌有张房小花的驾驶证,说是古浪县房产局房局长女儿的驾照,是他帮忙办理的。韩彩霞在驾校学车,李万斌说能帮着办好,李万斌让韩彩霞、蒲泽山填过报考驾照的表,但没办成。我先后给李万斌借钱4000元是因为我误以为李万斌是交警,我想凭借他的警察身份办事就借了钱,后来开始怀疑李万斌的身份,但有一天冯泽林打电话说韩彩霞的驾照办下来了并且有警车开道我就又信了。在接待中心住宿的第二天李万斌对我说冯泽林办事不花钱,他给处理了80多分的违章也没任何表示。我家中有一条外文标识的香烟,是冯泽林送给李万斌的,李把这条烟给了我。5、被害人韩彩霞陈述。2016年1月8日下午,冯泽林给我丈夫庄昌银打电话说有朋友来了让我们去陪,我和庄昌银到冯泽林家,有个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冯泽林介绍说是他朋友小李,那小伙说他在古浪交警大队上班,他们在喝酒过程中冯泽林说多亏小李把他的违章处理了,李万斌说他查了是86分,他已经处理了。因我正在考驾照,冯泽林问我考上了没有,李万斌就插话说考科目二的事交警可以给过掉。我姐夫蒲泽山考了两年科目二没有过掉,庄昌银问能不能帮忙,李万斌没有拒绝,说不好办。后我们去永丰滩“聚丰源”KTV玩,冯泽林结帐350元,碰坏了KTV内的财物,庄昌银赔了300元。1月9日早上,李万斌说在武威车管所认识刘主任,要把表填好交给刘主任给蒲泽山办驾照,顺便也给我办驾照,我们叫来蒲泽山,把表填上,开冯泽林的车去武威车管所,到武威南关十字,李万斌当着我们的面给刘主任打电话说送表,打完电话一个人拿表打车走了,半小时后李万斌回来说表交给刘主任了。我们就到附近饭店吃饭,蒲泽山付的账。到永丰滩我们在冯泽林家吃饭后,蒲泽山请李万斌去永丰滩“月亮城”KTV,消费900元,蒲泽山付的帐。1月10日早上,李万斌说我的科目一报了不到一个月驾照办不下来,要重新填科目一的表,他要求我一个人去,我感觉李万斌人品有问题,玩的时候手往我身上摸,后我和庄昌银开冯泽林的车和李万斌一块到古浪县医院后没有办上体检表,到定宁镇有人给李万斌打电话,李万斌打完电话说他姐夫转士官借钱,庄昌银就给李万斌给了2000元,到土门卫生院,李万斌拿体检表盖章,大夫看李万斌穿的警服就说他们的章子不行,李万斌说他是交警队的,他说行就行。到永丰滩拉上冯泽林说到移民区看房子,李万斌在车上说想吃狗肉,庄昌银在井窝花260元买了条狗到冯泽林家吃,当时冯泽林的妹妹冯秀林、妹夫王树森也过来,冯泽林介绍说李万斌是古浪交警队的,后李万斌又提出想去吴家井玩,我们在吴家井黄忠的KTV玩了一晚上,花了800多元,冯秀林结的帐。1月11日早上李万斌和冯泽林去古浪,下午李万斌给我发微信,驾照上是我的照片,名字不是我的,李万斌打电话让我到冯泽林家去取驾照,我向他要驾照他不给,后来冯泽林的朋友黄忠来了,喝酒过程中李万斌说他离婚了,问我跟不跟他。后我们到永丰滩“至尊烤吧”去玩花了280元,庄昌银结的帐。因当天晚上我把办驾照的表撕了,第二天李万斌又领我们到古浪县医院盖章,当时李万斌穿着警服。后来李万斌说他妻子叫徐林,在古浪县公安局上班,让我们加了徐林的微信“任性的活着”,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任性的活着”说她在公安局上班,今天是她生日,让我们到她家玩,我们就想到李万斌家里去,但李万斌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买了个蛋糕,李万斌的妻子发微信说先到“紫竹林”去玩,在“紫竹林”KTV,李万斌向庄昌银借了2000元钱,到晚上2点也没等到他的妻子。后来李万斌在古浪接待中心登了房子,没用自己的身份证,我怀疑李万斌在骗人。1月13日,蒲泽山科目二考试又没过,李万斌说我的档案袋里他放了600元钱,说叫别人办事不放钱不行,蒲泽山就在档案袋里放了1200元交给李万斌,李万斌说第二天早上去当考官,顺便把蒲泽山的档案给了,1月14日早上,庄昌银、蒲泽山就把李万斌揭穿了,蒲泽山把档案袋里的钱取上了,李万斌给庄昌银打了个借条。我们之所以要请李万斌吃饭、给他借钱,是因为李万斌穿着警服,带着对讲机,冯泽林也介绍是警察,李万斌自己说是交警队办公室主任,他的微信上还有交警训练的照片,李的“妻子”的微信也说李万斌是警察,我们想让他帮忙考驾照、处理违章等。直到我丈夫报警后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李毓山,是黄花滩的人。6、被害人蒲泽山陈述。2016年1月9日下午庄昌银打电话说他认识交警队的李万斌,我考驾照的事可以找他帮忙,我到庄昌银的书店,他和一个小伙子,庄昌银介绍说是古浪县交警大队的李万斌,李万斌说他认识武威车管所的刘主任,可以从刘主任那里把我考驾照的档案提出来把事情办好。一会儿李万斌到冯泽林家开冯泽林的车把我和庄昌银、韩彩霞、冯泽林拉到武威车管所门口,因是星期六,车管所没有上班,李万斌让我和韩彩霞填了几张表,开车到武威南城门口明清街停车场,李万斌说他到刘主任家去找刘主任办我和韩彩霞驾照的事情,打了个车走了,半小时后李万斌回来说他去了刘主任家里,考驾照的事情刘主任答应办好,就是需要花钱,事情办好后让我们请刘主任吃饭。李万斌让我13号参加考试,如果挂下帮我办好,后我们到“名辰佳宴”请李万斌吃饭,庄昌银付账200元。吃过饭后到冯泽林家,晚饭后我请李万斌和冯泽林夫妻、庄昌银夫妻到永丰滩街“蓝月亮”KTV唱歌喝酒,花费900元。第二天早晨李万斌开车拉着韩彩霞、庄昌银到古浪给韩彩霞办理驾照体检手续。13日我到永丰堡驾考中心考科目二,没考过去,我给庄昌银打电话庄昌银说他和李万斌在一起,让李万斌找关系办,李万斌说1月14日他才在考试中心监考,13日考试他没法照顾,几分钟后李万斌又打电话说事情比较难办,是越级行为,他再想想办法。晚饭后我到庄昌银家,李万斌拿出一张是体检表,一张申请表,两张科目二、科目三成绩表,还有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让我填完后在考试员、监护人一栏签上他的名字,并填了表头上的档案号(甘武警2016113),之后李万斌说还需要一些钱让我看着给,他还说他给韩彩霞办驾照时,在韩彩霞档案袋里放了600元钱,我就在档案袋里装了1200元,封住袋口交给李万斌。1月14日早上,庄昌银说感觉李万斌可能在骗人,让我把档案袋里的钱取上,我就说驾照不办了,李万斌把档案袋给了我,我把钱取上,庄昌银向李万斌要他之前借给李万斌的4000元钱,李万斌说不相信他就让我们到跟他交警大队他的办公室取他的警官证和身份证,后李万斌给庄昌银写了借条,借款人是李万斌,李万斌要走,我们让他把钱还掉再走,李万斌让我们跟他到古浪夏润小区让他妻子把钱送过来,我们到夏润小区等的过程中李万斌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蓝色手提袋内的一件警服抖了一下又装进去,上面警衔什么的都有。等了20分钟左右,李万斌说去买烟,我跟他到北大门口的“好宜家”超市,李万斌买了一盒黑兰州,将随身携带的蓝色手提袋放在超市里。出来到古浪城关三小边上,李万斌说他给朋友打了电话,他朋友通过转账还我们钱,我就报警了,直到现在也未将钱打过来。李万斌说他是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妻子徐林也在古浪县公安局上班,完全有能力给我们办驾照,今天早上李万斌拿警察制服让我看,我们才相信他是警察。7、被害人冯秀林陈述。2016年1月10日晚上8点,我和丈夫王树森领儿子到冯泽林家,他家有个穿警服的小伙子,还有庄昌银、韩彩霞,王树森在陪着喝酒过程中,那个小伙介绍说他是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警察,妻子是古浪县公安局的警察叫徐林。冯泽林介绍说是他朋友,在古浪交警队上班,我们就相信是警察,我儿子敬酒的过程中那人让叫干爹,并掏出100元给了我儿子,说他是北京交大毕业的,让我儿子跟他上学。晚上10点,那小伙主动提出到吴家井街我家玩,我和丈夫请姓李的小伙到吴家井“爱利舍羊肉馆”玩到凌晨1点,花费860元,回到家里姓李的小伙提出要吃饭,我又做了饭,喝了几瓶红酒到凌晨3点50分才走。8、被害人房小花陈述。2015年12月一天下午,一个小伙子去我们凯尔亮超市柜台修手机,登记的名字叫李万斌,李万斌给了一部屏烂的白色苹果4S手机,孟安兴换了屏,李万斌说他在交警队上班,结账时说优惠一下,我们就要了100元。2016年元旦之后,李万斌又去我们柜台给他深色VIVO手机做程序,做完后孟安兴没有要钱,李万斌也没给。过了几天的一天早上10点多,李万斌到我们柜台边,我说我想在C1的驾照上增个D照李万斌说想加就加上,就拿走了我的驾照,下午我打电话让李万斌把我的驾照拿来,李万斌让我1月14日到交警大队取,14日我的小孩病了,没去取驾照,孟安兴说李万斌给他打了几次电话借4000元,孟安兴说没钱就没给借。9、被害人孟安兴陈述。2015年12月份底一天下午李万斌到凯尔亮超市柜台修手机,换完屏后李万斌给我妻子给了100元。2016年1月,李万斌又到我的柜台修手机,李万斌跟我妻子说在交警队上班,迟了回去不行,之后就一直等着修好了手机,因为他说在交警队上班,我就没有收钱,他就把手机拿走了。李万斌说给房小花C1照上加个D照,他就拿走了房小花的驾照,后我妻子打电话让李万斌把驾照拿着来,李万斌让1月14日到交警大队取。2016年1月14日上午,李万斌打电话借4000元,因为不熟,我就推脱说在武威有事,等回到古浪给他打钱,李万斌给我发了个短信,告诉我往户名庄昌银,卡号6228483640108023912的银行卡上打钱。下午16点左右,派出所通知我说不要给李万斌发的银行账号打钱。10、证人严文兰证言。2016年1月14日早上11时许,我经营的夏润小区北门边的“好宜家”超市进来两个小伙子,穿墨绿色夹克、蓝色裤子、黑色皮鞋、提手提袋的小伙子买了一包黑兰州烟,说他的包放一下,下午17时许,几个警察来把那个手提袋打开,里面装的是一件警服,警服上有警号、警衔,并把东西带走了。11、证人李开昌证言。我儿子李毓山没有固定职业,平时在外面打工,也没结婚。2015年秋收后就一直在家呆着,李毓山带来了一件警用衬衣,一件警用棉夹克,在他的卧室皮箱里放着。12、证人索南什吉证言。2016年1月6日18时许,冯泽林领着一个穿警服的小伙子到家里,那个小伙子说他叫李万斌,在古浪交警队上班,他媳妇也在公安局上班,他老爹是部队复员下来的,他说他的舅子在财政局上班,第二天要订婚,要借我家的车。2016年1月8日早上6点半左右,李万斌让冯泽林去接他,我们把他接上,他说去帮我们处理车上的违章,就开着“奥德赛”轿车走了,下午16时许,李万斌回来说车上违章的分已经扣清了,他穿着警察棉大衣。下午庄昌银和韩彩霞到我们家,吃饭时韩彩霞说她的科目三过不掉,庄昌银说她姐夫科目二也过不掉,让李万斌帮忙过一下,他说一定能办到,在家里喝了阵酒就到“聚丰园”农家乐去喝,喝酒时李万斌答应了韩彩霞和庄昌银托付办理驾照的事情,喝完酒冯泽林结账350元。1月9日早上,李万斌带着冯泽林、庄昌银、韩彩霞去了武威,下午4、5点回来在家里吃了饭后到“月亮城”KTV喝酒,庄昌银的姐夫结账。1月10日晚上,李万斌要到冯秀林家里认亲家,就到吴家井KTV,李万斌穿着警服说以后有违章和其他的事情就找他,冯秀林结账960元。1月11日早上我们去黑松驿,李万斌穿着警服,到古浪李万斌说去上班就走了,下午李万斌打电话让冯泽林到古浪给车办理过户,我们到古浪,李万斌带着我们到古浪县医院在体检表上盖章,他给医生说他是交警。1月12日下午,李万斌和冯泽林、庄昌银、韩彩霞从古浪回来说要给李万斌的媳妇过生日,到古浪我们在“食为天”吃完饭,李万斌结账412元,后来李万斌让我们到“紫竹林”去等他媳妇,后来李万斌以种种理由说他媳妇来不了了,之后李万斌结了账,我们到古浪宾馆接待中心李万斌登了房子住下,李万斌说他是警察,不相信就让我们在百度上查。因为李万斌说他是古浪的交警,我们想通过他办事,处理车上的违章,所以请李万斌吃饭并借给他车。李万斌穿过一件警察棉衣、一件戴警花的蓝色衬衣、一件有简章和警号的夹克式警服,还拿着一部对讲机。我们请李万斌吃饭花费了5000元左右。13、被告人李毓山供述。2016年1月6日,我从土门到永丰滩回家的车上,冯泽林问我是不是在交警队上班,我说是,他说他有个车出了事故,被扣掉80多分,他委托我帮他找几个驾照扣分,还承诺不会让我白找。到永丰滩冯泽林让我去他家,吃完饭后冯泽林和我喝了一会酒,之后我开他的白色面包车回了家。1月7日去还车时告诉他我叫李万斌。1月8日冯泽林把我拉到他家里吃过饭,打电话叫来庄昌银、韩彩霞夫妇喝酒,冯泽林向庄昌银介绍说我在古浪交警队上班,韩彩霞说她考驾照刚过科目一,让我想办法帮她过科目二,后来庄昌银又说他的姐夫蒲泽山考了三年驾照,科目二过不掉,让我想个办法,我说我尽力而为。晚上12点多,我们到永丰滩街上“聚香源”KTV唱歌,期间,庄昌银回家取羊头了,冯泽林两口子也出去了,韩彩霞一把抱住我,我亲了她,也摸了她,唱完歌冯泽林结账300多元,我到冯泽林家住下。2016年1月9日早上约10点,庄昌银说韩彩霞和蒲泽山考驾照,科目二过不去,问我能不能帮忙,我说我尽力而为,庄昌银叫来蒲泽山,我让蒲泽山和韩彩霞填了表后,开着冯泽林的车拉冯泽林、庄昌银、韩彩霞、蒲泽山说到武威给武威车管所的刘主任交表,到武威南城门广场我说打车去给刘主任交表,其实就没有刘主任这个人,我只是想做样子给他们看,转了一圈回来我和他们在明清街吃饭庄昌银结账200多元,回到冯泽林家吃了饭后,我和庄昌银、韩彩霞、冯泽林夫妇去KTV唱歌玩到凌晨2点多,庄昌银夫妇结账400多元。2016年1月10日早上,庄昌银到冯泽林家找我给他媳妇和蒲泽山办驾照,我怕他们起疑心,就开冯泽林的车拉庄昌银和韩彩霞到土门卫生院办体检手续,到定宁路时,黄花滩街上4G移动营业厅卖手机的丁栋打电话要我在他店里买了手机的钱,我告诉他我钱不够,庄昌银听到后给了我2000元,我说过两天还给他。我们到土门镇卫生院给韩彩霞办完体检表,到马路滩井窝庄昌银花260元买了狗拉到冯泽林家吃了。晚上,冯泽林的妹妹、妹夫请我们到吴家井KTV唱歌。1月11日晚上冯泽林他们叫我去永丰滩一个KTV喝酒,晚上我住到冯泽林家。1月12日早上8点,我开车拉冯泽林、韩彩霞、庄昌银到古浪五中门口的“梦非梦”照相馆给韩彩霞照了照片后到古浪县医院填了体检表,之后到美食街的川府火锅店吃完火锅后到古浪下汽车站,我在韩彩霞的档案袋上写上我的电话号码带到古浪至武威的班车上,对他们说带给武威车管所的刘主任,以此骗取他们的信任,其实档案袋没人去取。吃饭时庄昌银问我妻子是干什么的,我说我妻子叫徐林,在古浪县公安局上班,微信昵称叫“任性的活着”,让他们加上聊天,其实那是我的另一个微信号,加上后庄昌银说要去我家里,我就以我妻子的口气说今天过生日,和朋友们一起吃饭。后来我开车到永丰滩拉上冯泽林夫妇和他的孩子到古浪食为天吃了饭,最后我结账的,之后去紫竹林KTV唱歌,因为我身上带的钱不多,庄昌银掏出2000元让我先用着,玩到凌晨3点多我结账后到古浪县接待中心开了两间房。1月13日下午蒲泽山打电话说科目二考试又挂了,让我帮忙再考一次,我说问问刘主任,下午6点多蒲泽山到庄昌银家,我买了4张科目二考试的表让蒲泽山填好装在档案袋里,说第二天去找刘主任,蒲泽山在档案袋里装了1200元。1月14日早上,蒲泽山说他不想考驾照了,就撕开档案袋拿走了1200元钱,庄昌银也跟我要我两次向他借的4000元钱,我身上没钱就以李万斌的名义给庄昌银写了4000元的借条。我说我家在古浪夏润小区,带他们到小区让我老婆给取钱,我把他们领到夏润小区等了一会儿后没办法就去夏润小区北大门一家超市买了烟,并把随身带的一个蓝色手提袋放到超市。我说我的朋友打钱,让庄昌银把卡号发给我,我把卡号发给古浪凯尔亮超市修手机的人,并打电话向他借钱,后来在城关三小门口被民警带到派出所。我的真实身份是古浪县黄花滩乡新西村十三组15号的农民,名叫李毓山。我没有结婚,我对他们说我妻子叫徐林在古浪县公安局上班是我编造的,我编这样的谎言就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我是警察,妻子也是警察,相信我的身份、权利、地位后,就用他们的信任来达到我的目的。我放在超市的蓝色手提袋里装有配警衔标志的警服和对讲机,警服和对讲机是我以500元在武威盘旋路的一家消防安控店里买的,警服上的警衔、胸徽、警号也都是那个店里买的,警号是060722,是我用两个保安的号码在裁缝店做的。14、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古浪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从严文兰处扣押蓝色警服1套、黑黄相间的对讲机1部;从李开昌处扣押蓝色警用衬衣1件,警用棉夹克1件、警用领带1条、蓝色警用裤子1条,从庄昌银处扣押借款人为李万斌的借条1张。15、搜查笔录、提取笔录及照片。证明2016年1月20日侦查机关在黄花滩乡新西村十三组李毓山住宅进行搜查,在一皮箱内发现蓝色警用领带1条,蓝色警用裤子1条,蓝色警用衬衣1条,蓝色制式春秋执勤服1件;2016年1月14日侦查人员在夏润小区北门“好宜家”超市提取蓝色手提袋1件,内装警察执勤服1件,佩戴1级警司警衔,警号060722,黑色TDXA-528对讲机1部,充电器1个,石英表1只。16、辨认笔录。证明经被害人冯泽林、蒲泽山辨认,确定2号照片中的李毓山就是对进行招摇撞骗的人。17、提取笔录及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侦查人员从韩彩霞的手机中依法提取其和李毓山的微信聊天记录。18、扣押笔录、不予受理通知书。证明侦查人员从庄昌银经营的书店中扣押黄色包装香烟1条,委托古浪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作价,价格认证中心审查后认为该物品在本地市场无同类商品无法作价故不予受理。19、证据保全清单、发还清单。证明侦查人员将被告人李毓山人民币923.70元以及身份证、卡号6228483648368930676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15201002500399044的农村信用社卡、房小花驾驶证、钱夹、VIVOX5SL及苹果4S手机予以保存,并将房小花驾驶证予以发还的情况。20、古浪县公安局证明。证明经古浪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查询,该局历年民警职工中无李万斌和李毓山的人员。21、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证明2013年11月1日李毓山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古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4年9月11日,于2014年9月11日刑满释放。22、悔过书。证明被告人李毓山对自愿认罪,请求法庭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3、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明被告人李毓山生于1994年6月15日。24、随案移送的对讲机1部、警用棉夹克1件、警用裤子1件、钱夹1个、警用领带1个、银行卡3个、警用上衣1件、警用衬衣1件。证明经被告人李毓山当庭辨认,上述物证系其作案时所用工具。原审认为,被告人李毓山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法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毓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毓山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毓山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未追缴的赃款4000元,予以追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李毓山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未追缴的赃款4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三、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对讲机1部、警用棉夹克1件、警用裤子1件、钱夹1个、警用领带1个、银行卡3个、警用上衣1件、警用衬衣1件,依法予以没收。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毓山不服,以“原判认定其招摇撞骗4000元,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为由,提起上诉。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李毓山先后冒充古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以帮助房小花增加D照将其驾照骗走;以帮冯泽林处理车辆违章和过户事宜,多次骗吃骗喝,骗取“越南龙”香烟1条;冒充民警骗取冯秀林及其丈夫的信任,骗吃骗喝;上冒充民警,以帮助庄昌银、韩彩霞夫妇办理驾照为名多次骗吃骗喝,两次向庄昌银借钱4000元;以办理驾照疏通关系要求蒲泽山在档案袋内夹带现金1200元,被识破身份未得逞;冒充交警向凯尔亮超市修理手机店的孟安兴借款4000元遭拒的犯罪事实清楚。上诉人李毓山因犯招摇撞骗罪于2013年11月1日被古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4年9月11日刑满释放。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在一审时已当庭出示,并经质证、认证。各证据来源合法,且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二审采信的证据与一审一致。本院认为,上诉人李毓山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多次进行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刑罚。上诉人李毓山所持“原判认定其招摇撞骗4000元,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冒充人民警察,以能办理驾照、违章、过户等为名,骗取他人钱财,严重损害公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属依法应从重处罚之情形。故原审法院根据其冒充人民警察多次招摇撞骗的事实及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予以罪行相当的处罚并无不当,其所持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处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王素芬审 判 员  康永健代理审判员  田 杰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雷兴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