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刑终1633号
裁判日期: 2016-10-30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傅庆国故意伤害罪2016刑终1633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1刑终1633号本院对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傅庆国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的(2016)刑终1633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案案号“(2016)粤01民辖终1633号”更正为“(2016)粤01刑终1633号”。审判长 肖逸思审判员 潘志刚审判员 沙向红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冯 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