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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刑终1633号

裁判日期: 2016-10-30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傅庆国故意伤害罪2016刑终1633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1刑终1633号本院对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傅庆国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的(2016)刑终1633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案案号“(2016)粤01民辖终1633号”更正为“(2016)粤01刑终1633号”。审判长  肖逸思审判员  潘志刚审判员  沙向红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冯 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