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526执184号
裁判日期: 2016-10-30
公开日期: 2016-12-19
案件名称
刘忠跃申请执行郑学东定金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忠跃,郑学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526执184号申请人刘忠跃被执行人郑学东本院在执行刘忠跃与郑学东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扎鲁民初字第158号民事判调解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姜国盛审判员 :吴高峰审判员 :王立彬二0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苏日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