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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112执991号

田丰与沈阳鼎盈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女人街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29
公开日期
2017-02-15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田丰,沈阳鼎盈置业有限公司,沈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112执991号申请执行人田丰,女,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沈河区。被执行人沈阳鼎盈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号富腾国际大厦*座****室。法定代表人沙爽,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沈阳女人街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号*******室。法定代表人朱春林,系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丰与被执行人沈阳鼎盈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女人街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田丰自愿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辽01**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林栋梁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廖 理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