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02民初4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杜保凯与孙亚东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聊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保凯,孙亚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02民初481号原告:杜保凯,男,1993年2月5日,汉族,农民,住聊城东昌府区委托代理人:刘甲增,聊城高新鸿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孙亚东,女,1991年11月1日,汉族,农民,住聊城市东昌府区委托代理人:申正达,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宋洪娟,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因本案为离婚诉讼,该文书做不上网处理。审 判 长 :肖际森人民陪审员 :李玉霞人民陪审员 :张淑荣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郑萌萌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