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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618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深圳市诚嘉源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苏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深圳市诚嘉源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苏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6184号原告深圳市诚嘉源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油松路天汇大厦B栋9楼901,组织机构代码074399907。法定代表人蔡富枝。委托代理人胡萍,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苏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4229号102室-330,组织机构代码08003723-2。法定代表人沈磊。上列当事人买卖合同纷一案,原告诉请:l、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到期货款99677元;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逾期利息4485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算9个月的利息);3、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违约金29903.10元(按总欠款的30%);4、判令��告支付鉴定费用6200元;5、判令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相关事实原告主张被告向其采购电子配件,提供以下证据:1、销售往来清单,原告制作,记载2014年至2015年的交易情况,原告统计被告未付金额99677元;2、通话清单,原告主张多次以电话及短信方式向被告催收货款,该电话号码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沈磊在QQ聊天记录确定的电话号码一致;3、快递回执及查询单,显示原告按被告法定代表人QQ聊天记录确定的地址向被告送货,货物名称为电容电阻,快递均正常签收;4、销售单,记载货物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5、银行汇款凭证,朱栓栓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4月18日支付何苑花20000元及18614元;6、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对原、被告QQ聊天记录往来记录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显示原告的业务代表何苑花(QQ账号28×××43,昵称为钽电容温控开关)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沈磊(QQ账号51×××97,昵称为shenlei)以QQ聊天软件进行业务往来及沟通;对方提供了经营名称,指定了收货地址;双方合同约定月结月底付款,逾期付款应按未付款每日1%支付违约金;2015年7月10日,沈磊发送的对账单显示至2015年5月29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99677元,并记载7月20日至25日付款70000元,对账单有被告盖章确认。审理中,原告主张违约金按总欠款30%计算。被告未作答辩。判决结果原告提供的快递单、对账单及QQ聊天记录相互印证,证明原、被告之间形成买卖关系,被告尚欠货款99677元,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主张的利息与违约金存在性质重复,结合本案情况,本院支持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原告主张的鉴定费,依据不足,且对于原告的损失,已由违约金补偿,对于鉴定费,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苏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市诚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99677元;二、被告上海苏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市诚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29903.10元;三、驳回原告深圳市诚嘉源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6元,由被告上海苏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邹  哲  华人民陪审员 李  柳  珍人民陪审员 徐  小  妹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肖晔瑜(兼)书 记 员 江  伟  娣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4页共5页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