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081民初94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原告贺艳梅与被告青岛啤酒(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啤酒)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贺艳梅,青岛啤酒(郴州)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