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7执恢11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111号(戴甲楚与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袁家团村民委员会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111号戴甲楚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袁家团村民委员会:戴甲楚与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袁家团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戴甲楚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2)绥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54390元,于2016年10月2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梁利民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彭 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