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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7执恢11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111号(戴甲楚与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袁家团村民委员会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111号戴甲楚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袁家团村民委员会:戴甲楚与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袁家团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戴甲楚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2)绥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54390元,于2016年10月2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梁利民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彭 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