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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323刑初7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7-08-12

案件名称

杨某甲、周某甲等抢劫罪,朱某丁、朱某戊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竹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甲,周某甲,贾某,任某,陈某,周某乙,张某甲,舒某,黄某,胡某,常某甲,丁某,闻某,朱某甲,吴某甲,常某乙,杨某乙,朱某乙,王某,朱某丙,张某乙,朱某丁,朱某戊,朱某己,熊某,朱某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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