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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387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张文泰与曾小琼、张少刚、陈春雷民间借贷纠纷2016执3876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粤0114执387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文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春雷、曾小琼、张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陈春雷、曾小琼、张少刚拒不履行(2015)穗花法炭民初字第49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陈春雷、曾小琼、张少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