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2民终872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黄小林上诉韩章启人格权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黄××,韩××
案由
人格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京02民终872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女,1962年12月6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韩××,男,1961年11月21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英涛(曾用名英田喜),北京市显杨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黄××因与被上诉人韩××人格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6民初90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1.韩××向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0元;2.韩××向我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共2000元;3.诉讼费用由韩××承担。事实和理由:2007年,我与韩××在世纪佳缘网上认识,虽然两人见面次数不多,但在网上一直有互动。2015年10月26日,我应韩××邀请到北京约会,租住在海淀区二里庄。同月30日早7点左右,韩××约我到他家。当日中午12点左右,韩××在小区外接我到他家(丰台区×××1号),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韩××主要聊他朋友们的性生活怎么样,还聊有关试管婴儿等方面的话题,我想要孩子的愿望很强烈,韩××知道,他就是用虚伪的事实传递给我很多虚幻的信息,以致我做出错误的判断。当日下午2点左右,在我午睡期间,韩××对我进行言语或身体的、带有性内涵的骚扰行为,韩××有明显的猥亵故意,为了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满足他的畸形性欲。韩××刻意隐瞒真实意图,利用我的善良单纯,基于骗取我信任的基础上的“自愿”,故意违背我所期待的和真实的意愿,强行占有我的初次,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权,我的人格尊严受到韩××的冒犯与侮辱,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此后,韩××的消极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损害结果的扩大,造成我身体多处出现健康问题。韩××在精神上也对我进行接二连三的打击,2015年12月8日,韩××在微信上,对我的人格进行贬损,说什么“我找你就是找你是处女,生一个属于我自己基因的孩子”、“要说找媳妇,你不是我人选”、“我说的都是实话,如果你不是处女,我不会和你的”,韩××就是以谈恋爱为名,玩弄我的感情,是对我人格尊严的亵渎与漠视,其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韩××侵害了我的贞操权,一是导致我的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害;二是人格尊严受到损害,会使其独立性受到危害;三是我有一种以自己性纯洁为内容的精神满足感,一直都在期待有爱情的婚姻到来,现在,因贞操被侵害的事实受到损害,同时也损害了我对自己保有性纯洁状态的自豪感;四是中国男人仍然具有浓厚的处女情结,贞操权遭受侵害后,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直接改变了我的命运,造成我事实上更加不顺的婚姻,有可能影响我的余生。韩××辩称,同意一审法院判决。黄××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韩××向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0元;2.韩××向我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共2000元;3.诉讼费用由我承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黄××与韩××于2007年左右相识,后双方通过互联网间断进行联系,期间见面次数不足5次。黄××主张,2015年10月30日其在韩××住所午睡时,因韩××提供了虚假信息,其与韩××发生性关系,后韩××违背承诺,不负责任,并对其人格进行贬损,黄××提供其(微信名Dorothy××)与微信号“×××”(曾用名the××)的聊天记录佐证,该聊天记录载明:Dorothy××:我所做的一切,都看到了你本人的真面貌,我真的太不了解你了,我说一句过分的话,在渣男堆里,能找得到你。北京那么大,什么女人没有,你又喜欢炫耀你的财富,很容易满足你的虚荣心。你很倒霉遇上了我这个喜欢较真的人,你好好想清楚,我不是你的猎物。对了,你最拿手的骗局是,总把自己说的很无辜。the××:我没有时间跟你说这类无聊的话。我找你就是找你是处女生一个属于我自己基因的孩子。我那次也跟你说了。要说找媳妇,你不是我人选。你自己也许能看到。Dorothy××:你不用说,把机票发过来,来证明自己呀。the××:我做什么都跟你说明白了。你愿意才做的。我骗你了吗。我不需要与你证明什么。你的性格确实与我有距离。Dorothy××:你根本就是在撒谎。the××:我不是属于那种特别听话的男人。你愿意怎么认为就认为吧。你想结束就结束。我不想还没有结婚就这样没事就吵起来了。莫名其妙的吵架不是我要的。我一个人多少年都习惯了。我也不习惯别人管我。Dorothy××:我很心慰,看到你的真人,真真切切的一个做人没原则,无底线的渣男。谢谢渣男,你的一番表白。我已经观察到了你的为人。地地道道的伪流氓。the××:你就打吧,我哪儿就是住着人啊,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我能带你去哪儿,我怕什么,我骗你什么?就那处女膜嘛,我至于嘛。算了,与你说等于没说。Dorothy××:在我这里,你可以不要尊严,但我要,不允许你再说什么处女膜什么的,我也不是拿它做赌,请你给自己积点德。是你变态的心态在作怪,才使你有那么肮脏的想法。不怕遇上流氓,就怕遇到你这种伪流氓。the××:我说的都是实话,如果你不是处女,我不会和你的,我给你说的明白了,你当时也认可了不是,我就想传一个我的独有基因。这不是尊严不尊严的问题。你是不是后悔了啊?Dorothy××:你还在这里耍无赖。你也知道我不是为了答应你的要求,才想跟你往下发展的。我认识你好多年了,因为没有交往,只是只言片语在网上聊过,今天通过你自己的表白,我才知道你的真面目。the××:我说实话,那天在家沙发上说,你不是认可了才说上床睡会吗?你不认可会脱衣服嘛?Dorothy××:你太无赖了。the××:不是真实叙述吗?你不会不认可吧,我说的一切。我问过你,能不能生的问题吧?你当时怎么说的呢?Dorothy××:你做事也太阴险了。the××:我都是实事求是。Dorothy××:你在胡说八道。the××:我不会跟哪些跟很多男人做爱后的女人生孩子的。我们说好一起生孩子的。Dorothy××:我在说一遍,你胡说八道。the××:我强迫你了吗?你自己说,愿意不愿意生孩子吧?别想没用的。Dorothy××:我这么多年了,如果想只为了生孩子,也不会轮到你这种人呀!the××:我这种人怎么了?你自己当时怎么说的,忘记了吗?Dorothy××:你不要再耍无赖了。the××:回去再说吧,我要忙了。Dorothy××:我活的不精彩,但我踏实,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迎合你的,你在我这里,死了心吧。我愿意去领养一个,也不会跟畜生合作。the××:你是跟畜生做爱了吗?别把话说的那么难听好不好。Dorothy××:我是跟畜生有接触,以后不会有了。the××:再怎么我也是你的第一个男人。Dorothy××:我只记得有一个畜生,我爱的男人,不是你,在我心里,第一个也不是你,你就是我在头脑不清醒的状态下,误认的那个畜生。忠告你,你想要的东西,医院里有很多,你想要多少都有,不要去伤害无辜的人。你既然想要孩子,你就应该多积点德,免得老天因为你,报应在孩子身上。the××:你要嫁给你就要跟我做爱生孩子,不对吗?你头脑不清楚??Dorothy××:那是之前,我很清楚,不然我不会耽误到现在还没有结婚。将就的话,10年前,20年前,30年前就将就了。感情就是接受不了假的,不然我会倍受煎熬。红孩妇洁洗液,34.8元,保妇康栓,26.8元,妇科千金片,28.10元,两次挂专家的挂号费20元,你把这些费用给我充到手机上,我们两清,各不相欠!the××:这算什么,我晚上回到北京再说吧,这里办不了,你愿意分开我一分都不少给你。韩××表示虽该微信账号与其微信账号一致,但其微信名称为“经理人”,不清楚黄××是否对聊天记录进行过变造。黄××还提交网页截屏、通话录音拟证明韩××对其进行欺骗,韩××对此不予认可,表示即使通话系黄××与韩××之间发生,通过内容,可以看出二人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二人发生性关系是正常状况。黄××还提交医疗费、交通费、餐费票据,拟证明其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餐费。韩××对此不予认可。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黄××、韩××的感情纠纷,本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但如果在双方交往过程中,一方因过错侵害另一方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人格权遭受损害的事实、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人格权的行为与人格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和行为人主观故意这四个要件。本案中,黄××与韩××发生了性关系,但黄××并未举证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系韩××强行所致;且黄××与韩××相识近十年,黄××未提供证据证明韩××对其隐瞒已婚身份,以结婚诱骗其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因此,黄××与韩××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构成侵害人格权。黄××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疾病系因与韩××发生性关系产生。综上,法院对于黄××要求韩××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黄××的诉讼请求。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本院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认为,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法律保护。黄××以人格权纠纷为由主张权利,对此,需要从受害人是否存在被侵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等方面进行认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黄××与韩××发生了性关系,但双方发生性关系非韩××强行所致,黄××提供的证据未能证实韩××系对其进行诱骗并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故本院无法认定黄××与韩××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对黄××人格权的侵害。另外,黄××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疾病系因与韩××发生性关系产生。故对于黄××上诉要求韩××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至于双方之间的感情纠纷,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综上所述,黄××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10元,由黄××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赵胤晨审判员 孟 龙审判员 李 桃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房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