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321执84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刘峰、刘亚波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321执840号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刘峰、刘亚波:本院受理的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刘峰、刘亚波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峰、刘亚波已缴纳社会抚养费41360元,现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