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291民初553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7-02-25
案件名称
赵丽艳与莫莱克斯(大连)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丽艳,莫莱克斯(大连)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91民初5536号原告:赵丽艳。被告:莫莱克斯(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丽艳诉被告莫莱克斯(大连)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丽艳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本院认为,因原告赵丽艳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张 晓 林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琪(代)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