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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211刑初9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某某、张某、郭某某犯抢劫罪、被告人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审普通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张某,郭某某,吴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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