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211刑初9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某某、张某、郭某某犯抢劫罪、被告人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审普通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张某,郭某某,吴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