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802执83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2016)湘0802执832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军,张立彬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802执832号申请执行人邓军。被执行人张立彬。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军与被执行人张立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张立彬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苏格烈审判员 伍国祥审判员 刘胜利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孙才政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