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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高法民申25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葛玉林与李明国、延边祥安汽车货物运输中心运输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李明国,葛玉林,延边祥安汽车货物运输中心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最高法民申258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李明国,男,1974年12月17日出生,朝鲜族,住吉林省延吉市。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长洙,吉林金达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葛玉林,男,1967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和龙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延边祥安汽车货物运输中心。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开发区延铝南街198-1号1001。投资人:李应奎,该企业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权蒙华,该企业工作人员。再审申请人李明国因与被申请人葛玉林、延边祥安汽车货物运输中心(以下简称祥安运输中心)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吉民终1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明国申请再审称,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请求依法再审。主要理由如下:李明国已于2014年1月10日依据(2014)延中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对包括案涉车辆在内的祥安运输中心名下财产予以保全,之后葛玉林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对案涉车辆的强制执行,并解除查封扣押,确认案涉车辆所有权归葛玉林所有。诉讼中葛玉林主张其经人介绍,于2013年2月1日用煤炭750吨,每吨单价360元,煤款合计27万元,与案外人郎某某置换了案涉车辆。但从葛玉林提供的证据《机动车登记手续复印件》可知,案涉车辆于2013年2月25日直接从郎某某过户到祥安运输中心的名下。葛玉林虽主张自己以煤置换案涉车辆,并且郎某某也进行作证,但葛玉林未能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与郎某某之间确已发生过以煤置换案涉车辆的事实。一审中葛玉林已承认与郎某某间没有签订以煤置换案涉车辆的买卖协议,一、二审法院仅凭郎某某的证言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形下认定以煤置换案涉车辆的事实属于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葛玉林提交意见称,葛玉林从郎某某处购买了案涉车辆,并挂靠在祥安运输中心名下,当时是以煤抵顶车款,葛玉林已将煤交付给郎某某,郎某某也将车交付给了葛玉林,李明国的再审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祥安运输中心提交意见称,李明国的再审事由及理由不成立,依法应予以驳回。本院认为,葛玉林在其对案涉车辆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的情形下,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本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是葛玉林对执行标的即案涉车辆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付为机动车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仅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案涉车辆原所有权人系郎某某,2013年2月,葛玉林用价值20余万元的煤炭与郎某某置换了案涉车辆,郎某某将该车辆交付给葛玉林后由其占有、使用至今。案涉车辆转让后虽登记在祥安运输中心名下,但祥安运输中心从未实际占有、使用。葛玉林在原审中虽没有提供其与郎某某置换案涉车辆的书面协议,但因案涉车辆系从郎某某名下变更登记到祥安运输中心名下,现双方当事人对案涉车辆所有权人是葛玉林还是祥安运输中心发生争议,原审诉讼中,郎某某出庭对其将案涉车辆转移给葛玉林并已交付的事实予以证明。据此,在李明国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其反驳主张成立的情形下,原审对案涉车辆所有权从郎某某转让给葛玉林并已经交付的事实予以认定,有事实依据。因葛玉林已经取得了案涉车辆的所有权,对案涉车辆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原审判决停止对案涉车辆的执行并确认案涉车辆归葛玉林所有,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李明国以原判决认定郎某某与葛玉林存在以煤置换案涉车辆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综上,李明国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李明国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董 华审判员 郭修江审判员 张能宝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法官助理苗佳书记员黄婷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