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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1281执80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程某与邱某离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程某,邱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1281执809号申请执行人程某,女,1990年3月21日出生,住赤壁市。被执行人邱某,男,1981年9月17日出生,住赤壁市。申请执行人程某与邱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4日作出的(2016)鄂1281民初162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程某于2016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邱某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鄂1281执809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尹华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石小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