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1281执80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程某与邱某离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程某,邱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1281执809号申请执行人程某,女,1990年3月21日出生,住赤壁市。被执行人邱某,男,1981年9月17日出生,住赤壁市。申请执行人程某与邱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4日作出的(2016)鄂1281民初162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程某于2016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邱某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鄂1281执809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尹华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石小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