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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21执保12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01

案件名称

陈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某谢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1执保121号陈某某、罗某、谢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某、谢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柏拥军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胡文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