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327执300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07
案件名称
程先芬、郑素丽等与郑培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27执300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程先芬、郑素丽、郑素贞与被执行人郑培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既不履行本院(2015)莒民一初字第2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亦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郑培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2016)鲁1327执300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程先芬、郑素丽、郑素贞与被执行人郑培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既不履行本院(2015)莒民一初字第2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亦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郑培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