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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7执501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申请执行重庆重厨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纠纷一案的失信决定书

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渝0107执5017号本院在执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申请执行重庆重厨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重庆重厨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重庆重厨食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