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226执81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17
案件名称
执行决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1226执810号本院在执行李伯昌、顾多培、顾多旺、顾娜娜、顾双旺与李永清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永清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李永清(身份证号码: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