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482执17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盛喜良与钱晓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482执1788号盛喜良、钱晓强: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盛喜良与被执行人钱晓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4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38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本院(2016)浙0482执178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