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113民初549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原告刘淑芳与被���孟凡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淑芳,孟凡刚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