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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982刑初48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1

案件名称

庞亚宁容留他人吸毒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任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任丘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庞亚宁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982刑初480号公诉机关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庞亚宁,男,1988年12月1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任丘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捕前住河北省任丘市。2007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2年9月22日减刑释放。2013年10月11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2月28日刑满释放。2016年3月16日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任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3日经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任丘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以任检刑诉(2016)4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庞亚宁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8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伯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庞亚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6年3月12日晚,被告人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8房间内容留付某、王建新王某某、“小艳”吸食冰毒。2.2016年3月13日晚,被告人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5、308房间内容留付某、王建新王某某、“小艳”吸食冰毒。3.2016年3月14日早晨,被告人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5房间内容留付某、唐和军唐某某、王建新王某某、“小艳”吸食冰毒。根据以上指控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庞亚宁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庞亚宁辩称,他认罪,但3月13日305房间是王某拿的钱让他开的房;3月12日在308房间吸毒应该已经过了晚上12点了,应该是3月13日了,所以起诉的3月12日与3月13日的吸毒应该是一起。经审理查明:1.2016年3月12日晚,被告人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8房间内容留付某、王建新王某某、“小艳”吸食冰毒。2.2016年3月13日晚,被告人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5、308房间内容留付某、王建新王某某、“小艳”吸食冰毒。3.2016年3月14日早晨,被告人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5房间内容留付某、唐和军唐某某、王建新王某某、“小艳”吸食冰毒。另查明,被告人庞亚宁20**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2年9月22日被减刑释放。2013年10月11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2月28日刑满释放。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以下证据证实:1.被告人庞亚宁供述:2016年3月12日,他和对象付某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8房间住宿,这个房间是他开的房,晚上11时许,他朋友二蛋(具体姓名不详)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儿,他说在京开道友谊招待所房间里呆着呢,二蛋问他有东西吗(东西指的是冰毒),他说没有,二蛋说去想办法弄点东西到宾馆里找他一块玩,让他们等着别睡觉,他说行。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二蛋就到了友谊招待所他开的房间那。他、付某、二蛋三个人在房间里说了会儿话,二蛋就拿出冰毒说一块玩,当时没有吸毒用的冰壶,他就在房间里用矿泉水瓶和吸管现做了冰壶,做好冰壶后他们三个人就在房间里一起吸毒。在吸毒的过程中小艳到他们开的308房间找他对象付某,小艳去了后见他们在吸毒,就和他们一块在房间里吸毒。吸完毒之后她们三个人就在308房间里聊天,他自己出去另开了305房间,他在305房间玩电脑了。第二天(3月13日)早上小艳就回家了,付某在308房间里睡觉,他和二蛋出去转着玩了。到了下午他和二蛋回到了招待所呆着,晚上小艳又来找他们了,二蛋说请大家吃饭,小艳和付某都说不去。二蛋就说拿钱让他去买点冰毒,大家一块在宾馆吸毒。二蛋给了他400块钱让他去买冰毒,他就打车去了保定市雄县龙湾镇张青口村找唐和军唐某某买了一克个冰毒回来。买完冰毒回来后他、付某、二蛋、小艳一块在305房间吸了一会毒,然后他拿了点冰毒叫着付某去308房间了,他和付某在308房间把拿来的冰毒都吸了。到了3月14日早上,唐和军唐某某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呢,说过来找他呆会。他告诉唐和军唐某某之后唐和军唐某某就到友谊招待所找他了,他们就在305房间和唐和军唐某某说了会话,然后唐和军唐某某说他身上带着东西呢,说一块吸吧,他、付某、小艳、唐和军唐某某就一块在305房间吸毒,吸的过程中二蛋从308房间过来也一块吸了会。他们5个人吸完毒后唐和军唐某某就走了,小艳也回家了。305、308房间都是他开的,只是305房间续费的时候他身上没钱了,是二蛋给他钱他去续的房费,那段时间他一直住在友谊招待所了,住了半个来月,都是他开的房,他和他对象付某一块在那住。3月12日晚上他、付某、二蛋吸的冰毒是二蛋拿去的,重1.5克左右,3月13日从唐文军唐某1手里买的冰毒是1克左右。2.证人付某证言:2016年3月12日晚上,她和对象庞亚宁在任丘市京开道友谊招待所308房间住宿,大概晚上11点多,她正用手机和朋友小艳聊天,庞亚宁接到二蛋(具体姓名不清楚)的电话,她听电话里二蛋问庞亚宁有没有东西(指冰毒),庞亚宁说没有,二蛋说他去拿东西让他们别睡觉,一会到招待所找他们一块玩。过了一会,二蛋找到了他们住的招待所房间,进屋后二蛋说东西拿来了,赶紧弄壶。然后庞亚宁就用他们之前买的矿泉水瓶子和喝奶的吸管制作溜冰的壶,做完后他们三个人轮流吸毒。那时之前和她聊天的小艳也去招待所找她,小艳看到他们在吸毒,就和他们一起吸毒了。他们吸完毒后,因为他和庞亚宁抢电脑玩,庞亚宁就另开了一个305房间,就这样他们一直待到了天亮。3月13日早晨小艳就回家了,她就在房间玩电脑,庞亚宁和二蛋就出去逛街买了几件衣服回去。天快黑的时候小艳又找他们待着,二蛋说请客吃饭,他和小艳说不想吃,二蛋就说再找点东西一块吸。于是二蛋就给了庞亚宁钱让他去买冰毒,庞亚宁找一个叫唐和军唐某某的男子买回冰毒后,她和庞亚宁、二蛋、小艳就一块在308房间吸毒,吸完之后她和庞亚宁就在308房间里呆着了,小艳和二蛋去305房间呆着了。到了3月14日早上,庞亚宁接到了唐和军唐某某的电话,过了一会唐和军唐某某就去友谊招待所找他们了,他们就在305房间和唐和军唐某某先说了会话,然后唐和军唐某某说他身上带着东西呢,说一块吸吧,他、庞亚宁、小艳、唐和军唐某某就一块在305房间吸毒,吸了几口,他和小艳就去308房间了,二蛋就从308房间去了305房间了,二蛋去305房间后是不是吸毒了她不知道.她和小艳待了会,小艳就回家了。305房间和308房间都是庞亚宁开的。他们第一次吸的冰毒是二蛋拿去的,大约1克左右,第二次是二蛋让庞亚宁买去的大约1克左右,第三次是唐和军唐某某拿去的,大概0.5克左右。3.证人王某证言:他的绰号叫二旦。2016年3月份的时候,他在任丘市友谊招待所305、308房间吸食冰毒了,一共吸了三次。第一次是2016年3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的一天晚上,他去任丘市友谊招待所找庞亚宁,他和庞亚宁、付某、小艳四个人在房间里吸毒了,第二天晚上他们四个人又一块在友谊招待所的房间里吸毒了,第三天早上他和庞亚宁、付某、小艳、一个长头发的男子一块在友谊招待所的房间里吸毒了。这三次吸毒都是在友谊招待所的305、308房间里吸的,具体哪一次在哪个房间里吸的他记不清了。任丘市友谊招待所的305、308房间都是庞亚宁开的,中间有一次庞亚宁说手里没钱了,和他要了100块钱去续了一次房费。第一他们吸的冰毒是哪儿来的他想不起来了,第二次是庞亚宁和他要了400元钱出去买的,第三次吸的冰毒是哪来的他不知道。4.证人韩某证言:他现在任丘市京开道经营友谊招待所,负责友谊招待所平时的住宿登记管理。2016年3月15日上午友谊招待所305房间是一男一女住了,一男一女是对象,他们俩在3月15日上午被公安机关带走了。那个女的叫付某,开房登记的是付某的身份证,男的叫什么名字他不知道。付某和她对象开始在友谊招待所住的时候一直是开一个房间,他们开的房间不是固定的。3月12日他们开的是308房间,那天好像有人去找他们,付某对象又开了个半天的房间,开的是305房间。付某他对象开的305房间开时间后他去问退不退房,付某他对象说不退了,又把房费续交了。3月15日公安机关把付某和她对象带走时305、308房间他们还都开着呢。从3月12日付某她对象开两间房之后,他看见有一个二十三四岁挺胖的年轻男子,还有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女子找过付某和她对象,是不是还有其他人他没注意。房间都是付某她对象开的,也都是付某她对象去结帐、续费,付某和她对象第一次去开房间的时候,付某对象说身份证丢了,用付某的身份证登的记,他就登记的付某的身份证。付某和她对象以及去找他们的人在房间里干什么了他不知道。5.被告人庞亚宁辩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庞亚宁辨认出2016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期间多次与庞亚宁等人一起吸毒的二蛋(王某)、3月13日晚卖给庞亚宁冰毒的唐和军唐某某。6.证人付某辨认笔录,证明付某辨认出2016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期间多次与庞亚宁等人一起吸毒的二蛋(王某)。7.证人韩某辨认笔录,证明韩某辨认出2016年3月15日前十来天开始在韩某经营的友谊招待所开房住的付某的对象庞亚宁。8.证人王某辨认笔录,证明王某辨认出2016年3月10日左右和王某一块在任丘市友谊招待所一块吸食冰毒的付某、庞亚宁。9.任丘市公安局提取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证明2015年3月15日11时许,在任丘市友谊招待所305房间将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被告人庞亚宁抓获,同时在305房间阳台上提取庞亚宁等人吸毒用的自制吸毒工具3套。提取的物品已扣押。10.任丘市公安局2016年3月15日现场检测报告书,证明庞亚宁、付某的现场检测结果为冰毒阳性。11.任丘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付某因吸食冰毒被到行政处罚。12.任丘市公安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2016年3月15日接匿名举报后,在任丘市友谊招待所305房间将被告人庞亚宁抓获。13.本院(2013)任刑初字第556号刑事判决书,证明被告人庞亚宁20**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2年9月22日减刑释放。2013年10月11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2月28日刑满释放。14.被告人庞亚宁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明庞亚宁19**年12月10日出生,犯罪时系成年人。对于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人庞亚宁均未提出异议,且证据来源、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庞亚宁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成立。被告人庞亚宁辩称3月13日305房间是王某拿的钱让他开的房;3月12日在308房间吸毒应该已经过了晚上12点,应该是3月13日了,所以起诉的3月12日与3月13日的吸毒应该是一起。经查,被告人庞亚宁供述及证人付某、王某、韩某证言均可证实3月13日305房间系被告人庞亚宁所开,王某仅是在被告人庞亚宁续房间费时为其出资100元;被告人庞亚宁3月12日与3月13日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系分别实施,并非持续、连贯性的同一起行为,故对被告人庞亚宁的上述辩解不予采信。被告人庞亚宁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庞亚宁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庞亚宁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建奎审 判 员  赵华卿人民陪审员  姚秀培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孟素菊附:本判决适用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