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12执字第106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尤玉敏与被执行人云南白江燃气有限公司合同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尤玉敏,云南白江燃气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字第1062号申请执行人:尤玉敏,女,1957年1月6日生,汉族。被执行人:云南白江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苑隽,董事长申请人尤玉敏与被执行人云南白江燃气有限公司合同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4)西法民初字第49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江永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周 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