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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执字第002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陆大高与刘大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决定书

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池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贵执字第0028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陆大高与被执行人刘大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刘大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刘大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