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陕0825民初697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王某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王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全文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825民初6970号原告王某某,男。被告王某,男。本院在审理王某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秦鹏程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吴海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