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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民申453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陈忠齐与深圳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陈忠齐,深圳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民申4530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忠齐,男,汉族,1969年9月18日出生,住山东省阳谷县。委托代理人:管铁流,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尹晶,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号。法定代表人:刘学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福军、邵秋红,均系广东深坪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陈忠齐因与被申请人深圳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终9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陈忠齐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适用法律错误。1、从法律位阶与适用效力来看,本案不应片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第一,从逻辑关系来看,××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而且,《工伤保险条例》并未禁止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以后,就劳动者未获得赔偿部分另行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责任。第二,在法律位阶方面,对上述两个法律条款的理解应该是,如果劳动者未经工伤处理程序而直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因为患者所患疾病与工作环境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不明确,法院可不予受理;但是劳动者已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对额外待遇继而主张侵权责任的,××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受理。2、从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关系来看,劳动者在因××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以后,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工伤保险制度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以社会连带为理论基础,着眼于劳动者的生存权与劳动者最低必要生活保障,在进行工伤赔付时,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因素,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并且是较低水平的补偿而非损害填平性质的赔偿,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比较低,普通工伤损害通过工伤保险补偿可以使损害得到相应程度的填补,××工伤劳动者,仍然适用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补偿,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的损害。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未说明工伤保险待遇完全取代民事赔偿。如果在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内以完全的工伤保险取代民事赔偿,但劳动者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则会导致非第三人所致工伤只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而第三人侵权所致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不公平结果,与法律确定性、平等性的基本价值相悖。(二)南方中集公司存在明显侵权行为,陈忠齐的赔偿请求以及具体数额合法合理。1、南方中集公司至少存在以下侵权行为:(1)积极行为上提供一个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2)消极行为上没有提供有效的防护苯中毒的措施;(3)对于陈忠齐长时间接触苯物质没有制止,反而利用其文化水平低对苯中毒认识不足而鼓励加班。而且,陈忠齐身体伤害明显,损害事实确定,且该身体伤害与南方中集公司的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陈忠齐的赔偿请求及具体数额合法合理。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及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互不排斥。陈忠齐所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均有明确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三)司法实践对支持××患者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赔偿已达成共识,深圳各级法院却一贯不支持残疾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请求的“惯例”不仅适用法律错误,而且与形势发展不符。据此,陈忠齐向本院申请再审。陈忠齐向本院提交了下列新证据:1、《深圳市工伤(××)职工延长医疗期确认意见》(深劳鉴延字(2014)第384362号等)复印件共7份,拟证明陈忠齐自2013年11月12日受伤至今一直处于医疗期。2、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北民再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节选法院观点,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复印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4)舟普民初字第675号民事判决书(节选,自浙江法院公开网下载)复印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申字第1523号民事裁定书(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复印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一申字第783号民事裁定书(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复印件、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616号民事判决书(节选,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复印件,××患者包括精神抚慰金赔偿和残疾赔偿金等其他民事的赔偿已形成司法实践。本院认为,根据陈忠齐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本案申请再审审查阶段的争议焦点在于陈忠齐因患××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否还能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等条款的理解。二审法院认为,××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所规定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仅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并据此判令南方中集公司向陈忠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但驳回陈忠齐主张残疾赔偿金等其他款项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二审法院对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解并无不当。由于陈忠齐申请再审时向本院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二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本院不再询问当事人。综上,陈忠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陈忠齐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贾 密审判员 余洪春审判员 黄秋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贤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