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824刑初1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韩某抢劫一审刑事决定书
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潜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6)皖0824刑初100号潜山县人民检察院:你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韩某犯抢劫罪一案,建议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被告人韩某对起诉书指控提出的事实有异议,认为自己不是参与抢劫,本院决定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而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