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皖0824刑初1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韩某抢劫一审刑事决定书

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潜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6)皖0824刑初100号潜山县人民检察院:你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韩某犯抢劫罪一案,建议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被告人韩某对起诉书指控提出的事实有异议,认为自己不是参与抢劫,本院决定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而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