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81执59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郭云雷、秦海军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云雷,秦海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599号申请执行人郭云雷。被执行人秦海军。郭云雷诉秦海军返还原物、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林采民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党保红审判员 彭国喜审判员 王永青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秦 豪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