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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182刑初49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韩帅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决书

法院

榆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榆树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帅

案由

猥亵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吉0182刑初498号公诉机关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韩帅,男,1972年5月4日出生吉林省榆树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榆树市弓棚镇长山村*组。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于2016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榆树市公安局看守所。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以榆检未刑刑诉(2016)4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帅犯猥亵儿童罪,于2016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田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帅,于2016年8月24日20时许,在弓棚镇胜明村三组被害人史某某(10岁)家大门前,将史某某哄骗到自己的QQ车内,强行摸其阴部,对其实施了猥亵。公诉机关针对上述指控,提供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并认为被告人韩帅猥亵儿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及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并取得了谅解。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一)书证1.受案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证实,2016年8月26日被害人史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已被韩帅在其车内强行摸阴部,其间反抗找了韩帅的脸,公安机关于当日受理案件并进行侦查。2.榆树市安济医院门诊手册证实,经榆树市安济医院检查被害人史某某阴部发育正常,处女膜无破损,无红肿。3.和解协议、谅解书、收条证实,韩帅的妻子金石凤赔偿史某某及家属经济损失20000元钱,史某某及家属对韩帅表示谅解。4.到案情况及破案报告证实,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及此案侦破情况。5.公民户籍信息证明证实,被告人韩帅出生于1972年5月4日等自然身份情况及无违法行为的情况;被害人史某某出生于2006年5月12日。(三)证人证言1.证人佘凤侠陈述证实,我和史某某是母女关系,2016年8月24日晚上,韩帅和王占成在我家喝的酒,韩帅临走时给了我女儿10元钱,第二天晚上七点多,我女儿跟我说:“韩帅摸我阴部了,我阴部有点痒,他还不让我和你们说。”然后我就给韩帅打电话让他来我家,我问他摸我姑娘阴部没有,他说摸了,还说他做错了,之后他说给我500元钱,私了这事,我说不行,我要报警,他说他回家给我整钱去,之后他就走了,到今天晚上韩帅也没给我送钱来,我就给韩帅打电话让他给我送钱,韩帅说再等等,我说不行,你不给我钱我就报案,过了一会儿,韩帅和王占成来我家了,他俩说私了,这时韩帅看见我姐陈艳娟来我家了,他就走了,之后我和陈艳娟就领着史某某来报案了。2.证人史国丰陈述证实,我和史某某是父女关系,2016年8月25日下午4点多,我女儿放学后跟他妈说,韩帅摸她阴部了,然后我媳妇告诉我的,之后我给韩帅打电话让他来我家,他来我家后承认摸我姑娘了,并说自己错了,然后要给我家500元钱调解这事,我媳妇没同意,之后他说回去借钱就走了。8月26日晚上,韩帅和王占成来我家了,他俩刚到就听说我家报案了,然后韩帅让王占成在我家等着他,他说出去借钱就开车走了。另证实,我来说明史某某被强制猥亵案的情况,韩帅的妻子金石凤已经赔偿史某某20000元钱,史某某也谅解韩帅了,我和史某某的母亲佘凤侠也谅解韩帅了,我们不再追究韩帅的任何民事和刑事责任了,我和我妻子佘凤侠也在和解协议。谅解书、收条上签字了。3.证人陈艳娟陈述证实,我是史某某的姑姑,史某某和我说,韩帅摸她阴部了,还不让我和别人说。我认识韩帅,报案当天晚上我去史某某家了,我到他家时韩帅已经走了,当时就王占成在他家,王占成和史某某父亲史国丰说,给点钱把事情调解了,我说要调解也得把韩帅找来,他说韩帅刚走没有他电话找不到他,后来派出所民警来了,我们就跟着民警去报案了。4.证人王占平证实,我和韩帅是朋友关系,2016年8月26日晚上,韩帅和我说,胜明村三组老杨家办事的时候,韩帅喝完酒后去了史某某家,到史某某家后韩帅让她和他去车里拿手机,史某某先上的车拿手机要玩游戏,韩帅就去抢手机,抢手机的过程中扣史某某的下体了,然后让我帮他和史二(史某某父亲)商量商量赔多少钱。我说去呗,说和说和就行了,我就陪韩帅去了,到了史二家后,史二就和我们说他家孩子下体阴部疼,然后韩帅说,你说咋整吧,史二没吱声,然后就说,等我姐夫来了再说吧,韩帅让我和他们说说,他就走了,我在屋里和对方说了没几句派出所的民警就来了。(四)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史某某陈述,2016年8月24日晚上8点多,韩帅和王占成在别处喝完酒来我家了,他俩到我家后还要喝酒,我在厨房时韩帅让我跟他去车上取手机,他车在我家大门口停着,他让我上车,我说不上车,他就把我抱上他车的副驾驶位置,接着他把车门关上了,然后他也上车了,他坐在车的驾驶位置上,当时我穿着裙子,他上车后就直接把手伸进我裤头里摸我的阴部,我反抗了,往出拽他的手,我拽不动他的手,我就挠他脸几下,他大约摸了我五分钟,才把手拿出来,然后他告诉我别跟别人说这事,也不跟我父母说这事,之后我俩就回屋了,然后王帅和王占成又跟我爸喝的酒,他俩在我家喝完酒后韩帅临走时给我10元钱,让我买点儿吃的,25日晚上,我感觉阴部有点痒,我就把这件事和我妈说了,之后我妈给韩帅打电话让他来我家,过一会韩帅来了,我妈就问他这事咋整,韩帅说给我家500元钱私了,我妈不同意,然后他就走了,今天晚上我妈又给他打电话问这事咋整,然后他在电话里和我妈骂起来了,我妈和我姑就领我来报案了。(五)被告人供述被告人韩帅供述,2016年8月24日晚上8点多,我开车和王占成去史二家喝酒,在这之前我就喝酒了,我把车停在史二家门口,进屋后史二家的姑娘史某某在厨房,因为我的手机落在车里了,我就招呼她:“孩子,跟我到车里取手机。”我拽着史某某的手到我车跟前,我把车门打开了,史某某自己坐到副驾驶的位置,我把车门关上,史某某拿起手机玩时,我说:“让叔稀罕稀罕你”史某某没吱声,然后我就把手伸进史某某裤头里摸她阴部,摸了两三分钟,史某某就用手巴拉我手,我就把手拿开了,之后我就告诉她:“你不行和别人说这事,也不行和你爸你妈说这事。”史某某没吱声,然后我俩就回屋了。之后我和王占成在史二家喝的酒,临走时我给史某某10元钱让她买吃的。8月25日晚上7点多,史某某母亲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家,我就去了,到她家后对史某某母亲说:“我做错事了我给你500元钱私了得了。”当时我也承认摸史某某阴部了,史某某母亲当时没同意,我说回去给她整钱去,我就走了。到了26日晚上我也没给她整到钱,史某某母亲打电话要我给2000元钱,我就答应她了,然后我和王占成一起去史某某家,到史二家后。史二跟我说他媳妇报警了,在门口等着警察来呢,我就和史二说,我出去给你整钱,先让王占成在这等着,之后我就走了,后来王占成给我打电话说他去派出所了,之后警察就把我带到派出所了。上述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被告人韩帅均无异议,通过法庭调查,公诉机关提供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证据间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本院认为,被告人韩帅对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成立。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一款三款、第六十七条三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韩帅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孙 利人民陪审员 刘 影人民陪审员 高 军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范晗罡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