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黑0229执23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新乡市新东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克山县中心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克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克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河南省新乡市新东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克山县中心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克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29执231号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新乡市新东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小店工业区,机构代码72703172-1.被执行人克山县中心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住所地克山县双河乡中心村。本院依据已生效的克山县人民法院(2015)克民初字第64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河南省新乡市新东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克山县中心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受理后,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克山县人民法院(2015)克民初字第64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于建立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 陈 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