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706刑初79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陈美海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706刑初796号公诉机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某,男,1972年8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连江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籍地福建省连江县,住连云港市海州区。被告人陈某某曾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多次被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行政处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3月6日被取保候审。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海检诉刑(2016)6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10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晓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初至2月23日,被告人陈某某在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北路龙继斑鱼庄隔壁二楼一家无名游戏室内,设置1种1台共10机位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赌博,并雇佣郭某、陈某为参赌人员提供上分、兑换等服务。2016年2月23日,该无名游戏机室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治安大队和市东派出所当场查获。另查明,2016年3月6日,被告人陈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涉案电子游戏机已被公安机关扣押。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且有当庭出示并质证的书证户籍资料、发破案经过、到案经过、收缴物品清单、照片、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认定书等,证人郭某、陈某、叶某、姜某、毕某、赵某的证言,被告人陈某某供述和辩解,辨认、检查笔录等证据在案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二、对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1种1台10机位的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马赵军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杨荔雯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