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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422民初212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王亚弟与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叶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亚弟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豫04**民初2128号原告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王某1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叶县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原告王亚弟,男,198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叶县叶邑镇段庄*号。身份证号码4104221988********。委托代理人宋国群,叶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王亚弟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李某送达了委托代理人宋国群,叶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票,依法由审判员陈恩峰独任审理,于2016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1,被告李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宋国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1诉称:我与被告李某于××××年××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年××月××日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生育一女孩儿取名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王某3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王某1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与被告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李某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离婚;生子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王某2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生女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王某3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由原告抚养。被告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李某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辩称:我不同意离婚,在婚后生活中我们虽有吵架甚至打架的事情发生,但并未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有和好的希望,原告王亚弟诉称:我与被告李亚培于2011年11月份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男孩儿取名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孩儿取名王锦涵。有孩子后原被告常因家务琐事生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生子王涵宇、生女王锦涵由原告抚养。被告李亚培辩称:我不同意离婚,在婚后生活中我们虽有吵架甚至打架的事情发生,但并未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有和好的希望,因此我不同意离婚。被告李亚培辩称:我不同意离婚,在婚后生活中我们虽有吵架甚至打架的事情发生,但并未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有和好的希望,因此我不同意离婚。务琐事有时生气、打架,也属人之常情。现原告向本院起诉提出离婚,也并未向本院递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明,本院对其离婚请求,不予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王某1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与被告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李某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王某1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经审理查明,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经人介绍,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婚礼,于2011年12月21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王涵宇,2014年9月25日生育一女王锦涵,现随原告王亚弟生活。原、被告自2015年9月份开始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王亚弟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李亚培离婚,要求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本院认为,原、被告依法登记结婚,系合法夫妻,夫妻双方应对家庭、孩子担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对婚姻关系应当持慎重态度。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本案中,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已生育一子一女。原、被告婚后虽因家务琐事有时生气、打架,也属人之常情。现原告向本院起诉提出离婚,也并未向本院递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明,本院对其离婚请求,不予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本院认为,原、被告依法登记结婚,系合法夫妻,夫妻双方应对家庭、孩子担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对婚姻关系应当持慎重态度。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本案中,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已生育一子一女。原、被告婚后虽因家务琐事有时生气、打架,也属人之常情。现原告向本院起诉提出离婚,也并未向本院递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明,本院对其离婚请求,不予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王亚弟与被告李亚培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亚弟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恩峰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红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