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106刑初65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被告人张小亮贩卖毒品一案的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小亮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106刑初656号公诉机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小亮,男,1984年11月17日生,汉族,无业。2007年3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二千元;2009年3月25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二千元。2015年5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5年8月19日刑满释放。2005年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2016年6月23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周玉莲,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宁鼓检诉刑诉〔2016〕5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小亮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费晓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亮及其辩护人周玉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6月22日下午,夏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张小亮提出购买毒品,后双方约定以人民币2400元的价格交易半盎司冰毒。当日20时许,民警在本市秦淮区瑞金路路边,将前来进行毒品交易的张小亮抓获,在其身上查获2袋毒品,经鉴定共计11.923克,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移交了被告人张小亮的人口信息、刑事判决书、微信记录、通话记录、扣押清单、毒品疑似物称量记录等书证,证人夏某的证言,物证鉴定书,检查笔录、搜查笔录,视听资料以及被告人张小亮的供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张小亮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累犯、毒品再犯,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被告人张小亮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小亮辩称其在微信中与夏某约定的是贩卖茶叶而非毒品,故其不应构成贩卖毒品罪。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2日下午,被告人张小亮与夏某通过微信约定,以人民币2400元的价格向夏某贩卖半盎司冰毒。当日20时许,张小亮携带毒品赶至南京市区,并将交易地点本市秦淮区瑞金路路边告知夏某,后民警在上述地点将前来进行毒品交易的张小亮抓获,在其身上查获2袋毒品。经鉴定,上述毒品共计11.923克,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张小亮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和辩解证实,案发当晚夏某发微信给其,问其什么时候有空见面,并问其有没有东西,东西就是冰毒的意思,大家都知道的。其说有一点,夏某说她蛮急的,问自己什么时候能到市区,自己说最早也要五点钟以后。但其辩解当时身上虽有一点毒品,是想带夏某溜溜冰的,没有谈过钱的事情。庭审中其辩解在微信中与夏某谈到的是茶叶的交易,而非毒品,二四是指茶叶是两个包装还是四个包装。2、证人夏某的证言证实,其被民警抓到以后为立功而用微信联系其购买毒品的上家,当时使用的微信号码是137××××3416,昵称叫“雅馨”,对方的昵称叫“牛牛瑞”。其于6月17日曾通过微信从这个人手上购买过毒品,也有他的电话号码。6月22日下午三点钟,其用微信发信息给小亮,问他“帅哥在哪”,他就主动问我“是不是茶叶没有了”,茶叶就是指冰毒,因为以前他跟自己微信聊天时说过以后发微信信息都不能出现冰毒字样,只能说卖茶叶。自己就说没有了,然后根据警察的意思让他送货到中央门自己家里。他在微信里面说“南京太严了,不敢过来”,后来跟他说了半天他才愿意送货,但没有告诉自己地址。一直到下午5点多钟,对方发微信说他从江宁禄口往南京来了。自己按照警官的意思在微信里面跟对方还价,说拿半斤茶叶,就是半盎司冰毒,价格能不能便宜,对方回了“二四”,意思就是2400块钱半盎司,比自己上次拿的2500块钱便宜了100块钱。对方在微信里面还跟自己说“刚到我老哥家”,之前他微信聊天的时候也跟自己说过,他的冰毒在他老哥那里拿的。晚上7点钟对方通过短信发了一个位置定位给我,我们到了这个位置以后,自己跟警察说就是路边的一个男子叫小亮,后来警察就把他抓到了。3、检查笔录、扣押清单及刑事摄影照片证实,2016年6月22日22时许,民警对夏某的手机进行检查,其手机号码为137××××3416,昵称“雅馨”,与微信号为“woshiniuniuba、昵称牛牛瑞”的聊天记录为:夏某发“帅哥,在吗”,牛牛瑞回“嗯在乡下”。夏某发“在什么乡下”,牛牛瑞发“禄口”。夏某发“那你还方便”,牛牛瑞回“现在暂时没时间,五点以后吧,怎么茶叶没有啦”,夏某发“好的,是的”。牛牛瑞发“多少”,夏某回“半斤茶叶”。牛牛瑞“哦,我回来打电话给你”,夏某发“好的,那麻烦你能快点,好吗。有点急。因为今天我老公不在家,他到外地干活去了啊,帅哥,你最好还是能帮我送过来啊”。牛牛瑞“我车子进不了城”……“不是我不愿意去,现在南京太严了,真心不敢去”……“我真不敢去,这不是闹着玩的”。夏某“对了,帅哥,你那天答应我帮我问你老哥,还能便宜的事情怎么说了啊”,牛牛瑞“他说可以便宜一百块”。夏某发“是吗,那半斤茶叶,是多少了啊”,牛牛瑞发“二四”。夏某发“帅哥,我问你啊,你那里还有没有果子了啊”,牛牛瑞“没有”。夏某“哦,那你还能帮我搞到啊,因为我好久没有玩过了啊”,牛牛瑞“我帮你问问看”,夏某“好的,那我先谢谢你了啊。好了,那我们就这么说了啊,你到城里了,就赶快给我打电话了啊,好吗”……牛牛瑞“不是,我是不敢进城”,夏某“哦,那你现在到那里了啊。”牛牛瑞“刚到我老哥家楼下”,“你到瑞金路可以吗”,夏某发“可以啊”。牛牛瑞发“北极海狼2号店”夏某发“好的,那你什么时候能到啊,我马上就坐车子过去啊,那我到了给你打电话啊。”4、通话记录证实,夏某和张小亮于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均有通话记录。5、夏某与张小亮打电话的同步录音证实,夏某电话中说很急,张小亮说他好几个朋友给抓起来了,后说敢送第一次,就敢送第二次,搞这东西害怕。夏某说她也害怕。6、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称量记录及刑事摄影照片证实,2016年6月22日20时30分至40分民警依法对张小亮的人身进行检查,在其裤子右侧口袋内查获两小包毒品疑似物,后拍照称重(13.1克)。7、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毒品检测室出具的宁公禁毒鉴字[2016]658号鉴定意见书证实,从张小亮身上查获的两袋毒品净重分别为5.963克、5.96克,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8、被告人张小亮的户籍资料,证实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9、案发经过、抓获经过、呈请控制下交付报告书,证实本案系由夏某检举揭发,后在公安机关安排下实行控制下交付案发,被告人张小亮被抓获归案。10、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证实,被告人张小亮的前科劣迹情况和刑罚执行完毕被释放的时间。以上证据经当庭质证,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内容真实,彼此间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小亮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小亮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张小亮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张小亮犯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本院予以采纳。对于张小亮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张小亮与夏某微信中谈到的“茶叶”交易并非指贩卖冰毒的意见,经查,证人夏某的证言与张小亮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供述彼此相互印证,证实案发当日夏某通过微信联系张小亮购买毒品。本案案发是因为夏某的检举,并在公安机关呈请控制下交付进而实施的毒品交易,夏某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下联系张小亮购买毒品而非茶叶,只是使用了“茶叶”作为隐蔽的称呼,同时在微信中约定购买的的冰毒是半盎司,价格2400元,此价格与该重量冰毒的市场行情相吻合,之后在张小亮的随身物品中亦查获了与上述重量的冰毒。张小亮在与夏某的电话通话录音中提到其“敢送第一次,就敢送第二次”,此与夏某的证言及微信记录相印证,证实张小亮并非第一次贩卖毒品给夏某,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张小亮虽辩解其在微信中提到的茶叶是指真正的茶叶,但当夏某问其“半斤茶叶是多少”时,其回复是“二四”,此二四如果解释为茶叶的包装盒具有歧义,不能同时是二个包装和四个包装,根据夏某的证言及微信记录,可以判定此二四即指毒品的价格2400元,且公安机关在张小亮的随身物品中并未查获所谓“茶叶”。结合上述证据,可以判定张小亮向夏某贩卖的物品是冰毒而非茶叶,故对上述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本案被告人并未交付毒品,应属于犯罪未遂的意见,经查,张小亮为贩卖毒品而实际购进了毒品,并携带毒品进入了交易地点,已属于犯罪既遂,故对上述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为保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不受侵害,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小亮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李丽媛人民陪审员 童德山人民陪审员 张 凯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见习书记员 朱伶仪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