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恢20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1-04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与韩剑银行卡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恢20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韩剑: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韩剑银行卡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韩剑按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