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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刑申8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康庆顺犯交通肇事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黑01刑申84号康庆顺:你因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5)香刑初字第27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本院(2016)黑01刑终5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中刑事部分判决和裁定,以提出依据合法鉴定结果重新审理此案并宣告你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一、二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你提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一、关于你申诉提出案发现场可能被变动,肇事现场是他人伪造,不应认定你在案发时系肇事司机的申诉理由。经查,你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上述事实有经原审庭审质证确认的被害人刘治军、乔久宁的陈述,证人龚亚力、张文、王海涛、苏遥、XX的证言,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动力大队道路交通现场勘查笔录及勘查照片,哈尔滨市驾友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检验报告书,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鉴定书、检验报告,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动力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黑龙江省公安厅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书(193号)、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予以证明。原审据此认定你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无不当。你提出的此项申诉理由,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二、关于你申诉提出的鉴定意见存有瑕疵,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经查,本案中无论是车辆检验鉴定、乘车人伤情鉴定还是乘车人乘座位置的鉴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均具有合法资质,案件原始检材客观、真实,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意见科学合理,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原审采信上述证据并无不当。你提出的此项申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综上,本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裁定认定你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你提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故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