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05民初2637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李某某与程某某、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程某某,谢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5民初26378号原告李某某。被告程某某。被告谢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被告程某某、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指定期限内仍未缴纳案件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松鹤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任宇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