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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05民初2637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李某某与程某某、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程某某,谢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5民初26378号原告李某某。被告程某某。被告谢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被告程某某、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指定期限内仍未缴纳案件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松鹤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任宇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