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吴江执字第615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与杨荣新、冯玉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钮中明,毛金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吴江执字第615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负责人钮中伟,该行行长。被执行人杨荣新。被执行人冯玉英。被执行人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投资人杨荣新,该厂厂长。被执行人钮中明。被执行人毛金英。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与被告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钮中明、毛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吴江商初字第136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明确:一、被告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借款本金796668.82元,逾期罚息6275.78元(计算至2015年4月13日),以及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算)。二、被告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律师费损失36816元。三、被告钮中明、毛金英对被告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9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099元,由被告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被告钮中明、毛金英对被告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交付上述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回。至期,因被告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900770.9元,申请执行费11408元。本院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财产申报表,要求被执行人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同时,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要求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但申请执行人亦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线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既未到庭,又未履行义务。经本院查询被执行人在吴江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及房产、车辆登记等财产情况,查询得知:一、查封被执行人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名下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史家浜村东浜9××号房产;二、查封被执行人冯玉英名下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北观音弄×××室房产;三、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与被执行人钮中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钮中明在2016年4月29日支付申请人797000元;如被执行人钮中明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则申请人不再追究钮中明、毛金英的担保责任。并于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第一条的付款义务后10日内向法院提供财产解封申请。至期,双方当事人均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杨荣新、冯玉英、吴江市盛泽明芬纺织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向申请人告知执行的具体情况,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待执行条件成熟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上述事实,有生效法律文书、银行、房产、车辆查询回单等证据予以佐证。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本案中,已执行到位797000元。申请执行人在本院告知其上述执行情况后,表示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案已符合程序终结执行的条件。本案终结执行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查实的,申请执行人仍有依法重新申请执行的权利,从而恢复对本案的执行。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5)吴江商初字第136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主文未履行部分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韩长安代理审判员 唐 韧代理审判员 吴龙章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袁志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