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81执192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路兴顺、申便云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路兴顺,申便云,石庆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1927号申请执行人路兴顺。被执行人申便云。被执行人石庆伟。路兴顺诉申便云、石庆伟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双方于2016年10月27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且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豫058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党保红审判员 彭国喜审判员 王永青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秦 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