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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581执192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路兴顺、申便云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路兴顺,申便云,石庆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1927号申请执行人路兴顺。被执行人申便云。被执行人石庆伟。路兴顺诉申便云、石庆伟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双方于2016年10月27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且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豫058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党保红审判员  彭国喜审判员  王永青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秦 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