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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5执恢60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纪爱欢与被执行人南京金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恢603号纪爱欢南京金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纪爱欢申请执行南京金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300.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00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利息)元,(未执行到位的11300.9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年月日将票据开具转付给纪爱欢。至此,纪爱欢向本院申请执行(2015)江宁民初字第992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