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28民再2-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马兵兵与张留学、柏维金侵权纠纷一案补正裁定书
法院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海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青28民再2-1号本院于2016年9月27日作出的再审上诉人马兵兵与被上诉人张留学、柏维金侵权纠纷一案(2016)青28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中,因出现笔误,本院即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九页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俊秀、审判员吴培青、审判员祁敏”更正为“审判长杨俊秀、审判员吴培青、审判员韩文新”。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2016)青28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 俊 秀审判员 吴 培 青审判员 韩 文 新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旦智卓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