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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504民初253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马鞍山市老黎五金建材经营部与葛家保、祁毛毛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鞍山市老黎五金建材经营部,葛家保,祁毛毛,侯婷婷,马鞍山市宜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504民初2536号原告:马鞍山市老黎五金建材经营部,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经营者:黎祥铮,男,1948年5月1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委托代理人:卢节来,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熊月琦,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葛家保,男,1962年9月12日生,汉族,宜山建安公司项目经理,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委托代理人:吴悍东,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蓉,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祁毛毛,男,1987年10月28日生,汉族,无业,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被告:侯婷婷,女,1991年10月1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被告:马鞍山市宜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陶庄村大陶,组织机构代码79010118-X法定代表人:曹义平,该公司经理。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马鞍山市老黎五金建材经营部诉被告葛家保、祁毛毛、侯婷婷、马鞍山市宜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 文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开海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