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1222执274号

李金秀与李必利抚养费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1-01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2执274号申请执行人李金秀与被执行人李必利变更抚养权关系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4)沅民一初字第261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必利2016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8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16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