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824执2514号申请执行人刘某,女。被执行人马某某,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强制执行,冻结了被执行人马某某的工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824执251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雷斌琦
审判员 折宝明执行员 张继军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冯玉起 来源: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824执2514号申请执行人刘某,女。被执行人马某某,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强制执行,冻结了被执行人马某某的工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824执251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雷斌琦
审判员 折宝明执行员 张继军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冯玉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