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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881民初47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刘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井冈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杨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赣0881民初477号原告:刘某,男,1935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井冈山市,退休教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贤德,男,住井冈山市,井冈山市荷花乡荷花小学教师,系原告儿子。代理权限:一般代理。被告:杨某,女,1946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井冈山市。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家元,男,农民,住井冈山市,系被告弟弟,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汪金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贤德、被告杨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家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某向本���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依法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与理由:1984年上半年,我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夫妻感情日渐破裂。特别是2016年3月开始,因我重病瘫痪,生活无法自理,被告杨某不履行妻子义务,拒绝照顾我的起居生活。被告杨某私藏夫妻共同财产42000元,并进行了转移,拒绝治疗我。被告杨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我们的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2013年9月,我们夫妻还有一栋共同建造的房屋,造价为20000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被告杨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我嫁给原告刘某三十多年,尽心尽责,如果我对原告刘某不好,怎么能待三十多年,××,身体差,劳动力差,原告刘某就听其儿子所说要跟我离婚。我是有38000元存款,但这些存款原告刘某是知道的,他说给我养老的。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1984年上半年,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很少发生争吵。2016年3月,原告刘某重病瘫痪,被告杨某负责照顾了两个月后,由原告刘某三个儿子负责照顾。但因三个儿子与被告杨某就如何照顾原告刘某发生争执。原告刘某要求被告杨某更多的照顾自己,而被告杨某则认为自己身体差难以照顾。同时,原告刘某认为被告杨某有42000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用于治疗自己的疾病,而被告杨某则认为只有38000元存款,且系用于其养老。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16年9月12日,原告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另查明,原告刘某生病期间所有花费均为自己的工资,至今仍有积蓄,其每月退休工资为3705元。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均为再婚,婚后未生育。原告刘某婚前与原配妻子育有3个儿子与3个女儿。以上事实有原告刘某的陈述、被告杨某的辩称、原告刘某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据并经庭审质证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确定是否应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关键看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本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虽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但夫妻结婚三十多年,培养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双方应相互帮助,彼此照顾。考虑到被告杨某的年龄和身体情况,原告刘某的6名子女也应该尽到作为子女的照顾义务。人生难得老来伴,随着原、被告双方年纪渐增,原告刘某应珍惜尚未完全破裂的夫妻感情。被告杨某在今后的生活中亦应给予原告刘某更多的关照,帮助原告刘某摆脱疾病的折磨,为缓和夫妻关系做出积极的努力,故原告刘某要求与被告杨某离婚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某要求与被告杨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杨某负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原告刘某、被告杨某均不得另行结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汪金勇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黄晓逸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更多数据: